港人陳同佳(左)前年在台灣殺害港籍女友潘曉穎。資料照片
港人陳同佳前年在台灣殺害港籍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這樁一屍兩命的案件,也在台港兩地引發政治風暴。陳同佳出獄後自稱願赴台投案,迄今未見下文。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1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被害人雖是港籍,但在中華民國境內遇害,政府已告知受害者家屬,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在案發後兩年內可申請賠償金,預計在今年2月、3月就會達到法定申請期間。據了解,主管機關法務部尚未收到家屬申請。
邱垂正指出,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港人殺害港人,台灣法律為什麼要提出補償,理由是因為在被害人是在中華民國境內遇害,受害者依法可以申請被害者補償金。
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牧師兼北京市政協委員管浩鳴去年曾稱台灣大選結束後再讓陳赴台投案。邱垂正指出,此案最大關鍵就是港府責任感與犯嫌真實投案意願,投案窗口早已建立,港府也轉告陳嫌。陳嫌若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可以直接與我方窗口聯絡,相關事宜都已經準備就緒,依法辦理,無需假借他人。(陳培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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