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彭文正日前向台北地院提告,請求確認總統蔡英文1984年在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博士論文不存在,台北地院上月分案,由法官張詠惠承審。台北地院今以蔡英文是否具有博士學位,均屬單純事實問題,並非法律關係,不得作為確認標的,因此駁回彭文正提告。可上訴。
彭文正提告指出,旅美學者林環牆曾提出獨立調查報告,認為蔡英文應無西元1984年英國倫敦政經學院(下稱LSE )審查合格的博士論文,LSE 本部圖書館曾覆函稱倫敦大學LSE 所有博士學位都是在倫敦大學頭銜下頒發,且合格博士論文須送繳倫敦大學總院圖書館及高等法律研究院圖書館收藏。然經圖書館員查尋LSE等圖書館發現,均未收藏該論文。
彭文正今年10月親自到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等圖書館查證,查無蔡總統博士論文存在的證據,且蔡總統指導的碩士學位論文,從1983年至今至少有54篇,但都無人引用蔡總統的博士論文,因此提告請求確認論文不存在。
彭強調,沒取得博士論文就是沒取得博士學位,有失作為民主法治國家總統應保持誠信品格的基本要求,也辜負公民對總統的高度信賴,何況蔡總統還一再圓謊稱論文存在。
台北地院認為,彭文正的聲明雖為「確認系爭論文不存在」,但起訴狀內記載,是同時就蔡英文是否取得博士學位的事實請求確認,而非請求確認法律關係,蔡英文是否具有博士學位,均屬單純事實問題,並非法律關係,不得作為確認標的,因此本案不經言詞辯論,判決彭文正敗訴。可上訴。
針對彭文正提告請法院確認蔡總統博士論文是否存在,去年12月,律師林智群即PO指,「法律上有確認訴訟,不過法院能夠確認的,是法律關係,像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至於『事實』問題,是沒辦法用確認訴訟處理的!」、「另外提訴訟,有一個要件就是利害關係(訴之利益),就是你跟這件事情有關係,不能一個路人跑去干涉別人的事情,(蔡英文有沒有論文跟他有什麼關係?)…」。
今律師游琦俊也解釋,提起民事訴訟確認某件事時,必須是該事實是某法律關係的基礎事實,而且原告就該法律事實的存否,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才能做為確認的訴訟標的。例如,路人無法請法院確認與和他無干的A和B是否有親子關係,因此法院認為,蔡總統的博士論文是否存在的事實,與彭文正沒有法律利害關係,不能做為確認之訴的訴訟標的,單純是彭爭執的事實問題,所以駁回。
針對論文爭議,總統府曾開記者會說明,並出示蔡總統求學歷程資料,包括博士論文口試通過證明、1984年應聘政大教職過程、2010年參與新北市長選舉時,申請補發證書及駐外代表認證等,此外,蔡總統日前已對指控她偽造學歷的旅美學者林環牆和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彭文正等3人,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梁雅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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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6:44
更新時間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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