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總統大選進入最後階段,總統蔡英文、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親民黨總統候選人宋楚瑜全力衝刺。要登記參選總統,除了要繳交1500萬保證金外,總統大選須獲得選舉人總數5%選票,才能拿回保證金,此外要獲得競選費用補助上,必須在選舉得票數上,達到當選票數的3分之1以上,才能以每票30元獲得補助。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各組應繳納保證金新台幣1500萬元。前項保證金,應於公告當選人名單後10日內發還,但得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5%者,不予發還。宋楚瑜在2012年總統大選時,繳交1500萬元保證金,但最終僅獲36.9萬票,未達標準,因此被沒收。
此前,宋楚瑜參選2006年台北市長選舉時,保證金也慘遭不予發還。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規定,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台幣30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另外,在政黨補助門檻上,根據《政黨法》規定,內政部對於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3%以上的政黨,應編列年度預算補助之,每年每票補助新台幣50元,補助至該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為止。
在立委候選人的規定門檻上,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的保證金,依公告數額,由登記之政黨按登記人數繳納。依照中選會公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應繳納保證金數額為新台幣20萬元,這個保證金額從第3屆至第9屆維持至今沒有改變。
選舉繳交保證金過去在費用門檻上多次遭到質疑,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去年4月曾在立法院質詢時揭露,2008年到2016年,中選會就沒收高達3億6千多萬元保證金,光是去年九合一中就有1568位候選人被沒收保證金,多達1億4137萬元。(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