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力拚《反滲透法》修法草案,在下周二、2019年最後一天三讀通過,但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前總統馬英九及藍營人士極力反對,作家苦苓將該法案比喻為,住家為防止小偷,因此商量裝「防盜系統」、「會反對的只有小偷,和家賊。」
自稱中國間諜的王立強11月向澳洲媒體爆料,指台灣選舉遭中國嚴重滲透。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順勢推動《反滲透法》草案立法,上月29日在國民黨立委缺席下,順利逕付二讀,力爭12月底完成三讀。
郭台銘日前接受民視《辣新聞》訪問指出,《反滲透法》比服貿還要嚴重10倍到20倍,若通過要發動「2019年版的太陽花學運」,引發討論。馬英九今天陪同候選人掃街時,對《反滲透法》表示,「對我們維持安全並沒有幫助,反而製造混亂,一定會造成非常多問題,執行上窒礙,法務部現在也沒辦法,應懸崖止步,不要再往下衝。」
苦苓今在《臉書》以5點來解釋《反滲透法》,簡單來說,「不可以拿中共的錢,做出危害台灣的『犯法』行為。」直言若有人說「反滲透法是戒嚴、是斷絕兩岸、是台商人人自危…通通都是狗屁!」還用「家裡遭小偷來」比喻反對的人是賊,「大家商量要裝防盜系統,誰會反對?——會反對的只有小偷,和家賊。」
1.反滲透法一言以蔽之,就是:不可以拿中共的錢,做出危害台灣的「犯法」行為。
2.這些法都不是新的法,包括政治獻金法、選罷法、公投法、遊說法、集遊法,只是犯這些法以前有的不罰、有的輕罰,如果你是拿了中共的錢去犯這些法,以後就要一定要罰。
3.誰可以罰?任何人被懷疑、被告發,都必須在法院經過法官三審定讞,證據確鑿才會罰,其他任何政府機關都沒有權力罰你。
4.如果你不知道你拿了中共的錢(你不用證明自己不知道,檢察官要去證明),你就算真的做了這些事,也不用照反滲透法來罰。就像馬英九拿了共諜羅文山的錢去選舉,因為馬英九不知情,就算有反滲透法,馬英九也不會被罰。
5.就算你真的拿了中共的錢,如果你只是發表言論或政治主張,就算是支持統一,就算說共產黨好話,只要沒有犯捐錢、競選、公投、遊說和擾亂集會遊行這五項法律,你也不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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