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斬斷毒販金脈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擴大沒收機制

出版時間 2019/12/17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呂晏慈攝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呂晏慈攝

為因應新興毒品犯罪的發展趨勢,立法院院會今(17日)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把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法定刑期提高。修法後如果販賣毒品給未成年人或懷胎婦女,或是犯該條例罪而有混合2種以上毒品等行為,都會加重其刑至2分之1。此外,為徹底剝奪毒販的犯罪所得,此次修法增訂擴大沒收機制。

此次修法也參考《洗錢防制法》,與法、德國《刑法》等相關規定,設置擴大沒收機制,規定足以證明行為人所得支配的供犯罪所用之物、或交通工具以外的財物,是取自其他違法行為所得者,也應予沒收。

修正後條文提高製造、運輸、販賣與持有毒品的罰金刑,明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3千萬元以下罰金;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第三級毒品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第四級毒品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條文規定,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一級毒品淨重10公克以上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條文也規定,將來毒品檢驗機構發現新興毒品或新興物質時,衛生福利部或政府機關依法設置的檢驗機構得領用部分檢體製成標準品,自行或供檢驗機構使用。

不過,因各黨團對於持有毒品增加的罰金意見不一,今天院會針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進行表決,依次表決親民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民進黨團及國民黨團版本,後因民進黨團佔多數,以贊成61票、反對13票通過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並依議事規則,不再表決國民黨團所提版本。

然而此舉引發國民黨立委沈智慧不滿,獨自衝到台前怒罵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不讓藍營版本被表決,是多數暴力,表決只需要1分鐘為什麼不讓他們表決?高喊「有異議」、「校園毒品零容忍」。蔡其昌隨即3度解釋議事規則說,必須依照送案順序進行表決,因為今天國民黨團送案的順序在民進黨團後面,因此先表決親民黨、時力黨團版本,如果如果有任何一版本通過,就不會繼續處理,這個規則從立院開辦至今都是如此。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反唇相譏說,資深立委還搞不清楚議事規則,「連議事規則都不懂,笑話。」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也補槍道,為什麼國民黨團只有沈智慧在說,「啊你們(其他人)勒?」此外,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因主張提高持有毒品刑度,對持有5公克以上毒品刑度較高的親民黨、時代力量版本投下贊成票,且並未對民進黨團版本投票表態,以此表達自己反毒的決心。(程遠述、呂晏慈/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1:30
更新時間:12:38(新增內容)

國民黨立委沈智慧發言。呂晏慈攝
沈智慧衝到台前跟蔡其昌理論議事規則。呂晏慈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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