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兼任財團法人高雄市毒品防制事務基金會董事長,日前被民進黨籍議員邱俊憲踢爆已欠薪兩個多月,邱俊憲今再要求高市勞工局應依《勞基法》,對欠薪毒防基金會開罰2萬至100萬元,且公佈惡僱主韓國瑜姓名,不要因為違法者是市長,就不敢開罰。勞工局今天上午指,經昨天查察後,發現11月薪水應在本月5日發放卻未發,確實積欠員工薪水,但是一個月非兩個月。
高市勞工局今下午發新聞稿表示,經勞工局派員了解,勞資雙方已約定11月份薪資訂於12月底前發放,該局仍將密切注意該基金會員工後續勞動權益維護與保障。
韓國瑜曾稱,毒防局與毒品防制事務基金會是高雄反毒的兩個拳頭之一,但前天邱俊憲在議會踢爆毒防基金會員工,從今年10月就未領到薪水,身兼董事的副市長李四川當時在議會坦言,因募款不順,基金會出現資金缺口,付不出每月約75萬人事費,已欠薪2個月,會想辦法在2周內加強募款或由市府挹注。
邱俊憲表示,依《勞基法》僱主應依時給付工資,否則可罰2萬元至100萬元,並得公布欠薪機構法定代表人姓名,如今毒防局董事李四川都承認毒防基金會欠薪超過兩個月,勞工局就應主動去查處,該罰就罰,必要時公布欠薪董事長韓國瑜姓名,而不是因惡僱主是市長,就消極以對,漠視高雄市勞工權益。
勞工局表示,依《勞基法》規定,工資之給付,除非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但如果雙方約定延後發薪,就從其約定。若僱主與勞工無約定延後發薪,確實可罰事業單位2萬至100萬元,與公布機構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針對延後發薪一事,高市勞工局今表示,昨進行了解後,員工原該在12月5日領是欠11月薪水,員工表示願共體時艱,同意延後發薪,目前尚未違反《勞基法》,將持續追蹤此案。
高雄市勞工局王秋冬表示,該局決對重視勞工權益,不會因僱主身分不同,而有特別待遇,若毒防基金會持續拖欠薪水,一切依法辦理,該罰就罰,且將公布基金會代表人的姓名。(吳慧芬/高雄報導)
發稿時間:10:58
更新時間:15:52(新增:高市府勞工局指勞資雙方協議本月底前核發11月薪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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