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銀借慶富認列損失7.9億元 高議會促市府向常董求償

出版時間 2019/12/12
高市議會慶富案專案調查小組召集人、時代力量市議員林于凱今報告調查結果。周昭平攝
高市議會慶富案專案調查小組召集人、時代力量市議員林于凱今報告調查結果。周昭平攝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今中午閉幕前,進行慶富案調查專案小組專案報告,報告指出高雄銀行放貸給慶富集團41.76億元,過程不少疏漏顯示,董事會未善盡治理監督及內控義務,核銷呆帳達7.9億元,報告後議會並通過小組建議,要函請市府對相關董事及未善盡監察責任的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並對疑似涉違反銀行法等常董、人員提起背信罪告訴。

高市議會追查高雄銀行貸款給慶富集團案,由時代力量市議員林于凱在年初第一次臨時會中組成調查小組,成員另還包括藍綠及無黨等六位議員,歷經專案小組會議、土地會勘、調閱資料及訪談等多次開會調查,今由林于凱代表報告調查結果。

林于凱指出,高銀自2013年8月起至2015年7月共貸款給慶富集團共41.76億元,其中2014年的17.46億元獵雷艦工程聯貸履約保證金,一開始慶富找了兆豐、京城、台銀和土銀都被拒,結果「高銀最相挺」,從徵信到放款只花4天。

調查小組也發現,當時常董會議詢問慶富軍艦技術及聯貸籌組是否有問題?但時任總經理王進安提供不實資訊給董事,都是必須究責的新事證。當時常董包括陳統民、林文淵、李瑞倉、許立明、簡振澄等人。

針對高銀借貸給慶富集團,調查小組發現多項缺失,包括對慶富造船歷經4次續約或新還舊等實質中期授信,卻規避提供擔保品,僅有陳慶男及盧昭霞等2名保證人,擔保品明顯不足,高銀未盡內控、風管與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對慶峯水產使用21年船齡漁船擔保,明顯已違15年不鑑估標準,卻仍同意做信用擔保放款。

此外調查小組也在慶洋投資、慶陽海洋等慶富集團相關企業借貸時,發現高銀放貸疏失,像是把海科館BOT案建物和設備做為擔保品,未見進展等同無實質擔保,高銀卻未確認債權;甚至是原保證人陳慶男長子陳偉郎被票交所公告拒絕往來後,保證人雖改為已負6.5億元債務的次子陳偉志,高銀明知他的償債能力有疑慮,卻未要求加提擔保,顯見高銀未盡內控、風管等義務。

對調查報告結果,國民黨市議員劉德林、陳麗娜都肯定內容,並要求追究提告當時常董及總經理等決策者責任,並負擔賠償高銀損失。民進黨市議員黃明太則說支持究責,但盼不要政治化,議會不能未審先判,要追究獨董等人責任,也應待司法調查告一段落,支持該究責的一個都不能放過,但不能只因放款不慎踩地雷就被究責,議會決定不能凌駕司法。

針對調查報告結論提到要函請市府對相關董事與未善盡監察責任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並函請高市府對涉嫌違反銀行法、證交法相關董事與人員,提起背信罪刑事告訴,高市府副市長陳雄文強調,議會或市府把案件資料送地檢署都會偵辦,只要有新事證就會併入偵辦,比較爭議的是向獨董求償,畢竟民事提告,市府資料有限,無法掌握足夠資訊,認應由高銀為主體提告,後續會跟法制局及律師討論。

高銀董事長朱潤逢則說,貸款給慶富共7.89億元損失,過去兩年已攤提打消呆帳,至於究責部分,因今年五月市府重啟調查後地檢署有來調資料,案件調查中,若董事、總經理及承辦人員確實涉案,高銀會追究其法律責任。(周昭平/高雄報導)

高市府副市長陳雄文認為究責應以高銀為主體。楊適吾攝
高銀董事長朱潤逢認為應等檢調確認後再對失職獨董及相關人員究責。楊適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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