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北市長選舉開票亂相 憂總統大選無法取信於民

出版時間 2019/11/21
台北市長選舉疑出現作票疑雲,監委劉得勳、仉桂美糾正台北市、中選會。王烱華攝
台北市長選舉疑出現作票疑雲,監委劉得勳、仉桂美糾正台北市、中選會。王烱華攝

去年九合一選舉,國民黨籍前立委丁守中參選台北市長,以微小差距敗給尋求連任的柯文哲。監委調查發現,在整個選務工作上發現,台北市在完成市長、市議員及里長開票作業後,有待確認補正的票所竟多達354個,其中登錄中選會計票系統耗時逾2小時以上即多達256個,耗時最長者7小時22分,而在這2個小時以上的登錄期間,無法證明是否有不實選票灌入。為此,監察院針對台北市選委會及中央選舉委員的選務工作上提出糾正,監委仉桂美與劉得勳憂慮指出,「這種公權力的歷程很難取信於人」;而未來2020年總統大選如果還發生此種問題,則更無法取信於民,因此此次提出糾正是「剛剛好而已!」
 
仉桂美指出,此次監察院所調查的是市長選舉,公投綁大選並不在他們調查範圍之內,但從市長、市議員及里長都完成開票作業後,依據中選會訂頒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各票所於選舉開票後先送回區選務中心的投開票報告表(速報表),經核對無誤後應即登錄中選會計票系統,但台北市1563個票所的速報表中,有疑問須待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確認補正後才能登錄,但其中待確認者竟多達354個,殊難想像。
 
仉桂美並進一步表示,依規定「候選人得票數及無效票數,依記票管理員與整票計票管理員相互『核對』正確無誤」及「主管員應即會同主監員核計開票結果,『核計』確定,即填寫選舉投開票報告表一式3份」,既有「雙重稽核」機制,且只是單純將每位候選人經由公開唱票並記錄於「記票紙」上的得票數及無效票數「謄錄」於投開票報告表,並無複雜的數學計算,惟錯誤率竟高達22.6%。
 
仉桂美說,臺北市1563個票所中有待確認補正的票所竟多達354個,其中登錄中選會計票系統耗時逾2小時以上即多達256個,耗時最長者7小時22分(即18時20分開票完,但卻在第2天的凌晨1時42分才完成登錄),與最快僅耗時11分,相差竟高達40倍,台北市選委會部分區選務中心顯違「2018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電腦計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也違背「區選務中心核對速報表無誤後應即輸入電腦」的程序。
 
但在監委約詢相關主管員、主監員後發現,許多主管、主監員均表示,他們都在很早就到區選務中心完成相關作業,並經公開廣播後才離去,跟本不知這麼晚才將票數登錄。另外,還有主管員表示,將選票及報告表等送回區公所差不多12點,後來區公所又重新檢查核對一次,有把包封好的票又再拆開,檢查後才重新封起來叫我們再蓋章等語。因此仉桂美質疑其中有「不法情況」,因此原請北選會提供選舉人名冊,擬逐一洽詢以指印方式領取選票的選舉人是否確有到場投票,及將其上之指印送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驗,如有2個以上相同者,即可追查指印所有人,惟北選會以法院及檢察官始有職權查閱而拒絕提供,致監察院難以查明規劃者及參與執行者為何人,僅能依法告發,移檢偵辦。
 
仉桂美並強烈質疑說,這些投開票所「開早登晚」,合理推論就是待各票所將選舉人名冊、投開票報告表及實體選票送回後,由內部人員在選舉人名冊上未投票者處,以蓋指印方式領取相對人數的剩下票,再圈選特定候選人後將票放入有效票袋、或將他人得票改成無效票,最後修改報表數字,讓法院驗票也無從查知、改變最終結果。因此仉桂美表示,這有觸犯《刑法》的嫌疑,只是北選會以法院及檢察官以職權查閱為由拒絕提供,因此這部分將依法告發,移送檢方偵辦。
 
仉桂美與劉得勳並表示,中選會係因其訂頒2018年工作人員手冊逕將「……並應即向觀眾席民眾宣布,『投票完畢,經清點結果,領票人數○○人』」的文字刪除,造成現場民眾無法知悉多少人領票,自無從據以稽核用餘票數,更可能影響選舉結果正確性,難謂非重大事項,卻未依該會組織法經委員會議決議即變更規範,亦核有違失。
 
此外,2位監委呼籲中選會通令各地方選委會責由各票所人員將現場完整記錄票數的「記票紙」拍照存證後傳至中選會及區選務中心,2020大選候選人亦應完整拍攝選區內各票所的記票紙,以保全證據。(王烱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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