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合一選舉,因為除了選縣市長、縣市議員等公職外,還合併辦理10案公投案,結果造成投票時間冗長,到下午4點投票截止時間,還有許多選民大排長龍,引爆民怨,當時的中選會主委陳英鈐為此請辭下台負責。不過監察院調查後,今仍通過彈劾陳英鈐,預計下午4點開記者會說明。
去年九合一選舉,除了選縣市長、縣市議員等公職外,還合併辦理10案公投案,未料投票時間冗長,到下午4時投票截止時間,引爆民怨,當時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也為此請辭下台。
監察院調查後,今通過彈劾陳英鈐,合計12名監委投票,其中監委趙永清、仉桂美、江綺雯、楊芳玲、蔡培村、江明蒼、方萬富、林雅鋒、章仁香,9人投下同意票;林盛豐、高涌誠、蔡崇義,3人則投下反對票。
根據監察院新聞稿,監委認為陳英鈐收受行政院的公投修正意見後,未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公告,接著又拒絕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命該會停止執行之裁定,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中選會之抗告確定後,陳英鈐才同年撤銷重行公告,並於 4 大報刊載原行政院意見書,造成刊登費用共計900餘萬元之損失,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提案監委高鳳仙、陳慶財舉行記者會表示,中選會2018年10月24日公告行政院於2018年5月至8月提出的公投案第7案至第16案意見書後,行政院再於10月29日提出公投案第9案至第15案7案修正意見書以取代原意見書,早已超過30日的提出時效,依法不具效力。
高鳳仙說,陳英鈐明知已經超過30日的提出時效,卻以「有先例」為由,認為超過仍可以提出,除了未經委員會決議,也未依法遵守應在投票日28天公告的規定。陳英鈐又拒絕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命該會停止執行裁定,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中選會之抗告確定後,陳英鈐才同年撤銷重行公告,並於四大報刊載原行政院意見書,造成刊登費用共計900餘萬元損失。
高鳳仙表示,陳英鈐下台只是負起政治責任,與懲戒是兩回事。她強調,該案在行政程序上,明顯違法法律,造成民眾投票日無所適從,甚至影響其投票意願,對民主制度更是大有影響。
此外,高鳳仙也指出,監院曾約詢時任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盼了解細節,但卓既未前來,亦未請假,到目前為止都未給予任何回應。
事實上,今年7月間監察院也曾開記者會,認為去年九合一選舉有四大缺失,提案糾正中選會。而陳英鈐下台後,新任主委李進勇,已在今年6月上任。(周彥妤/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4:50
更新時間:20:31(新增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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