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旅法通過一年來 台美互訪維持「助卿」層級並未突破

出版時間 2019/10/30
總統蔡英文2018年6月13日接見美國國務院教育暨文化事務助卿羅伊斯(Marie Royce)。總統府提供
總統蔡英文2018年6月13日接見美國國務院教育暨文化事務助卿羅伊斯(Marie Royce)。總統府提供

美國國會在2018年3月通過《台灣旅行法》(簡稱台旅法),美國總統川普同年3月17日簽署,台旅法鼓勵美台之間所有層級互訪。蔡政府上任後,美方訪台最高層級行政官員是國務院教育暨文化事務助卿羅伊斯(Marie Royce),在馬政府時期曾有主管經濟事務的兩位助卿先後訪台;另一方面,我方正副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與國防部長無法訪問華府的「限制」仍未解除,台美雙邊往來層級並未因台旅法通過後有大太改變。

蔡英文政府2016年5月20日上任後,中國打壓台灣手段與力道逐漸增強,造成兩岸關係急凍,這也促成美國增強對台灣的支持力道,在參、眾兩院合力支持下通過《台灣旅行法》,成為繼台美斷交、美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後,美國法律第二部台灣專法。台旅法內容提到「美國政府應鼓勵美國和台灣官方各層級互訪」,並非強制性,導致美行政部門的執行程度與態度成為主要關鍵。

在馬英九政府時期,美國務院兩任經濟暨商業事務局助卿費南德茲(Jose Fernandez)、芮福金(Charles Rivkin)訪台,時任美環保署署長麥卡馨(Gina McCarthy)也曾在2014年來台,創下近年來美官員訪台最高層級。

蔡政府執政後,即便台旅法通過後,美國務院來台最高層級依舊維持在「助卿」層級,且並非主管亞太事務助卿,而是主管教育文化領域。此外,在台美斷交後,美方「自我設限」不讓我正副總統、行政院長、外長與防長訪問華府的「內規」依舊沒有改變。軍事、外交領域是美憲法賦於總統專屬職權,白宮態度影響到美行政部門如何執行台旅法的最主要關鍵因素,目前台美雙方往來層級,並未因台旅法通過後而有重大突破。(陳培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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