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居住正義,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天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由中央建立囤房稅,直接規定4戶以上累進稅率區間,並針對閒置店面課徵5到8%的「空店税」,以及降低單一自住及租賃期間的房屋稅。時力立委黃國昌表示,過去雖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但其消極不作為,因此應從中央開始改革制定囤房稅,並呼籲各黨總統參選人需對此表態。
黃國昌今天上午召開「終結囤房炒作困境,解救租屋買房青年」記者會,公布時力版《房屋稅條例》修法方向,其中包括將單一自住稅率從現行1.2%調降至1%,至於4戶以上的非自住宅則明定累進稅率區間:4到5戶2.4到3.6%、6到7戶3.6到4.8%、8到9戶4.8到6%、10戶以上稅率6到10%。他解釋,目前在全國799多萬戶中,擁有4戶以上的僅約31萬戶,影響範圍不到全國5%。
此外,該草案也規範,針對閒置店面課徵5到8%的「空店税」,另為活化閒置房屋,改善租屋市場,規定在房屋租賃期間,可減半徵收房屋稅,至於針對建商的「囤房稅」,則規定新建起來準備出售的預售屋,僅有一年時間稅率為1.5%,如果超過一年就用累進稅率予以處理。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補充,台灣目前有將近100萬戶空屋,推動房屋稅改革,不是政府要跟人民搶錢,而是鼓勵大家好好使用房子。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張欣民說,該修法若通過將是租屋族一大福音,對此樂觀其成,且針對「實價登錄2.0」相關修法,主張房市市場應該越透明越好,才不會出現資訊不對稱的狀況。
黃國昌補充,目前國際上合理的房價所得比約介於3到5之間,但台灣全國總平均達9,台北市高達14,新北市也超過12,在世界主要城市間名列前茅。他批評,過去選舉時政治人物一再提出抑制不動產炒作的政策,但這些承諾一次次跳票,若欲解決居住正義議題,不能光靠租屋補貼及興建社會住宅,而是必須訂定囤房稅,但該法牽涉許多建商、大財團,面臨的阻礙一定很大。
黃國昌指,現行《房屋稅條例》授權地方政府針對囤房訂定差別稅率,但在建商壓力的金權政治結構下,地方政府消極不作為,甚至有新北市議員提案修法,調降囤房稅率,顯見本議題無法繼續寄望地方政府及市議會,因其心中只有政治獻金及選舉廣告看版,卻無居住正義和青年成家的痛苦,因此應該從中央開始改革,規定囤房稅的累進稅率。(呂晏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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