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部官員指出,蔣渭水的「台灣民眾黨」已解散;柯P組黨法律適用上沒問題。翻攝網路
北市市長柯文長組「台灣民眾黨黨」,6日召開成立大會,目標進軍國會,第三勢力醞釀成形,不過,為了向台灣民主活動先趨蔣渭水致敬的黨名,遭台南市前副市長曾旭正怒批「混淆歷史」,甚至項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提案「不予同意登記」。柯文哲一度憂心黨名遭擋,籲民進黨不要刁難。不過,根據《政黨法》規範,只要沒有與已成立政黨名稱相同或類似,適法性應無問題。
柯文哲昨透過媒體向內政部喊話,民進黨組黨當年也是被國民黨百般阻礙,台灣經過30年的努力,不應該還有這種現象存在,呼籲民進黨不要刁難台民黨的成立。
內政部長徐國勇立即回應,組黨是民眾自由,只要符合現行法規,就不可能去刁難或干預,儘管蔣渭水基金會有表達抗議,但在法律適用上,內政部會依法進行審查,若符合《政黨法》或相關規定,該過關的就會過關。
根據《政黨法》規範,政黨名稱或簡稱,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與已設立之政黨名稱或簡稱相同或類似者。二、於已設立之政黨名稱或簡稱附加文字者。三、足以使人誤認為政府機關或營利事業機構者。四、有歧視性或仇恨性者。
內政部官員指出,法律規範明確,新創政黨不得與已設立的政黨名稱相同或類似,蔣渭水的「台灣民眾黨」是在日治時期的背景下所創立,且已經解散,在法律適用上,應該沒有問題,呼籲網友不應過度揣測、妄下結論,內政部一定是秉公依法處理。(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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