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多個公園日前被民眾發現陸續「染黃」,翠綠草皮變得枯黃,原因竟是鋤草工人噴灑除草劑,民眾擔心小朋友及遛狗時接觸農藥對人體及動物造成傷害,紛紛向議員楊華美陳情,花蓮縣議會今召開臨時會,楊華美提案訂定「花蓮縣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獲多數議員支持,縣長徐榛蔚也認同已要求環保局著手訂定自治條例。
今年7月,自然農法采菊園負責人廖美菊老師、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花蓮分會會長鍾寶珠、荒野保護協會花蓮分會分會長鍾秀綢、青少年公益組織謝淑美,聯合向楊華美議員陳情忠烈祠、中山公園、大本運動公園噴灑除草劑問題,憂心民眾公共活動區域以噴灑除草劑的方式大範圍除草,恐對環境及人體、動物帶來負面影響。
楊華美說早在6月中就陸續接獲大本公園週邊居民陳情,因此,至現場查看,並廣泛諮詢專家、學者、民眾及環保局和縣長的看法,共商除草劑管理與運用的方法。楊華美說,農委會雖有規定非農地不得使用農藥,但礙於執法屬地方政府權責,縣內並無訂定相關條例,因此有執法上的困難,經詢問得知宜蘭縣及高雄市都陸續訂定有相關辦法,因此建議縣府朝此方向擬定執法依據。
謝淑美說,「除草劑不只會把草殺死,也會讓原本在草地裏生活的昆蟲、微生物無處可去,因此降低自然環境裡的生物多樣性。」廖美菊則強調,「農藥只能農用,在公園噴灑除草劑,是罔顧不特定對象安危的作法。更何況除草劑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不可能換了一次草,就不用再割草。」
針對公部門的角色,鍾秀綢指出,「花蓮有多處非農業用地使用除草劑除草,顯示公部門內部以及在地方上的教育宣導嚴重不足,才會造成此現況。」鍾寶珠表示,「民眾沒有機會充分了解除草劑對人體及環境的危害,縣政府在推動除草劑自治條例時,除了要明訂管理權責,更應善盡教育責任。」
台灣大學農藝學研究所國家農學博士郭華仁表示,除草劑是具健康風險的。也提醒,花蓮縣是有機農業的先進,有可能成為台灣第一個有機縣,因此公共區域包括道路兩旁等,最好經年維持有綠色植物,若用除草機噴灑,造成枯黃一片,不但有礙觀瞻,更損及有機模範縣形象。
楊華美拜會花蓮縣長徐榛蔚後,縣府表示已請環保局著手訂定自治條例,並承諾,環保局於條例公布施行前的空窗期間,會辦理十三鄉鎮市說明會,向民眾宣導相關法規內容,進行溝通循序漸進讓民眾知悉法條;農業處也將行文予縣內各公所等機關單位,施作工程時,非農地避免使用除草劑,從公部門做起。
楊華美說,肯定縣長承諾要完成對環境友善和照顧人體健康的「花蓮縣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及環保局推動此條例的承擔,並特別指出地方自治條例制定時不能逾越中央法規:「農藥農用,農藥不能用在非農地上」。地方自治法的制定是一個階段,執行法規又是另一個挑戰,建請縣府跨局處務必有橫向連結,例如環保局無法做到關於土壤及植物檢測,農業處在植物污染的檢測上,就可以提供大力的支援。
她表示「政府的責任在於維護人民的健康安全。公園、馬路等非農地是一般人民日常休閒、出入的地方,剛噴灑除草劑時毒性最強,但草不會立即枯死,一般人看不出來,也會在無意中吸入除草劑。建請縣府團隊積極進行除草劑對人體及環境影響的教育宣導,為民眾的健康及花蓮縣的觀光形象把關。」(突發中心李光濱/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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