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電工使用中國零件迄今未結案 國軍將領憂全民買單

出版時間 2019/07/06
雲豹甲車。資料照片
雲豹甲車。資料照片

國軍雲豹8輪甲車得標廠商中興電工在2015年被檢舉涉與軍方人員掛鉤,違反國防部採購契約,以中國大陸進口的次級零件摻雜交貨,導致漏油、插銷斷裂等故障頻傳。此案迄今仍在司法偵辦中,尚未結案,國防部資深將領指出,因法院不審、不判,讓國防部無法對中興電工求償,再加上零附件的保固期都陸續結束,未來汰換金額又將是全民買單。
 
雲豹8輪甲車目前是國軍地面部隊作為殲滅中共解放軍的重要武器系統之一。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9廠在2012年辦理國軍雲豹八輪甲車「動力底盤系統乙項」的公開招標,數量326 套,預算金額為78億6475 萬元。中興電工以低於底標的48億8804萬多元得標,並在2012 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1日間分批交貨完畢,經國防部軍備局驗收合格付款,供陸軍基層部隊使用,但漏油、拋錨事件頻傳,讓使用的部隊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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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1日,檢調單位接獲檢舉後,派出19名檢察官,指揮200多名調查員,兵分37路前往國防部軍備局第209廠及相關廠商公司、住所進行大規模搜索。檢調在調查後發現,動力底盤系統中的S1、S2轉向器,綜合液壓泵這兩項零件報價分別為28萬、15萬,但中興電工卻找啟福工業,使用中國次級品,成本為3萬5千元、2萬3千元的劣質零件;零件驗收則靠行賄兵整中心聘僱人員李迪光,以新台幣1百萬元的價位讓驗收放水,致使194輛服役的雲豹甲車機動力發生缺陷。

不過,台中地院在2016年針對8輪甲案的部分審結時,僅針對中興電工業務經理楊瑞成、葉月桃等16人坦承做假帳並進行假交易,依違反《商業會計法》、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判4月至6月不等徒刑,均緩刑3年。但對於中興電工違反國防部採購契約「不得使用中國製品」則迄今沒有繼續開庭審理。
 
國防部將領表示,他在國防部任職多年,從未有一個社會關注的司法案件,有長達近3年是不審、不判,此次「8輪甲車弊案」算是首開先例,也讓他「長見識」。而國防部負責採購的官員則強調,如果司法判決確定中興電工違反國防部採購契約「不得使用中國製品」,國防部即會依約向中興電工求償之外,還會再向工程會提出對中興電工的停權處分,以維護國防部的權益。(王炯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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