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表決11】不顧黨意挺政院版修法 許毓仁:展現國民黨多元聲音

出版時間 2019/05/17
許毓仁。趙元彬攝
許毓仁。趙元彬攝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但在表決過程中,有7位國民黨青壯派立委在關鍵的第2、3、4條文中,支持民進黨版本。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說,他做了決定就是會負責;立委林奕華則在臉書貼文表示,國民黨在這個議題中,並沒有缺席及退讓,幫助到所有真心想廝守一生的朋友。
 
許毓仁說,同性婚姻的議題應該不是政黨操作或是同性婚姻的議題,所以希望黨團可以開放,從第九屆立委任期一開始,國民黨內就是抱持開放態度,現在不該到最後一刻掉入政黨對決的陷阱,因此最終大家在關鍵條文還是有所堅持,也可以展現國民黨多元的聲音。他表示,今天上午的黨團大會大家意見仍是分岐,不論如何他做了決定就是會負責。
 
林奕華則在臉書貼文表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面對社會如此關注的重大法案,應該經過充分討論、尋求共識,她認為行政院版本的專法規範並不完整,日後施行恐怕還會遇到不少問題,所以她雖然在同性結婚條文投下贊成票,這是支持對於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也是對於我國《憲法》保障人權及婚姻自由平等的維護。
 
林奕華表示,因專法內容並未經詳盡討論,這不是政黨對決的議題,而是基本人權價值,不該淪為政黨的工具,她對其他條文持保留意見,也要特別提醒,在這個社會上沒有人應該被歧視,無論支不支持同性婚姻,大家都是社會共同體,尤其是支持國民黨的同志朋友,在社會上常常會受到網友霸凌及嘲笑,她希望可以讓那些朋友們有一個後盾,國民黨在這個議題中並沒有缺席及退讓,幫助到所有真心想廝守一生的朋友。

立委陳宜民則發出聲明表示,他對於民進黨政府所提行政院之修法版本,深感有所缺憾,畢竟本次同性婚專法所立法規範之目的、內容、範圍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討論空間與時間實過於倉促,應嚴肅沈思同性婚法律制度得否經得起未來十年、二十年之考驗,始符合法制國家法安定之原則。雖然這段日子以來社會團體間看似存有極大歧異,但事實上,他認為台灣社會每一份子都有共同價值觀念,就是對婚姻制度之家庭價值及對婚姻忠誠度,有著一致的認同與共識,換言之,都同樣珍惜婚姻制度,跟渴望家庭價值的需求。他也期許,今天之後,相愛的人能夠繼續幸福
 
跑票的7名國民黨青壯派立委,包括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奕華、許毓仁、許淑華等7人,在2、3、4條攸關「同性關係」、「同性婚姻成立年齡」、「同性結婚登記」三項條文中支持政院推出的再修正版本。(戴祺修/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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