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雲端恐通中國! 時力立委林昶佐:八成中央機關未評估外國資安狀況

出版時間 2019/04/17
林昶佐今天召開記者會。呂晏慈攝
林昶佐今天召開記者會。呂晏慈攝

民眾使用網路雲端功能相當便利,但個資卻有可能遭竊取,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今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近8成中央政府機關未評估國外對個資保護的程度,使《個人資料保護法》形同具文。國家發展委員會參事李世德回應,現該條文僅鎖定非公務機關,且包含歐盟、日本皆採用「申請制」,由個案申請後才會評估,不是全面評估近2百國的資安,國發會將在6月份舉辦教育宣導,讓各部會了解該議題。

實際上,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1條規定,非公務機關為國際傳輸個人資料,若接受國對於保護個人資料未有完善的法規,致有損當事人權益之虞,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限制之。且《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亦規範,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林昶佐揭露,調查16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僅NCC有做外,包括經濟部在內的14個部會皆未評估各國個資保護狀況,等於大開個資後門。他也警告,個資外洩除了可能成為詐騙漏洞,也有可能變成有心人士在社群網站操作假新聞的途徑。他補充,未來提出修法,可能是提出專法或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強化個資管制,並使雲端資料的儲存地點公開透明。

開放文化基金會董事長李柏鋒指出,近年各國都有個資外洩的案例傳出,例如小米在2014年被發現自動傳輸資料到北京伺服器,或如獵豹移動自承無法保證不會把資料回傳給中國政府,而在台灣,是少數沒有個資保護主管機關的國家,雖然國發會在1年前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專案辦公室,但並無法源依據,他補充,要求網站或電子設備揭示個人資料的儲存地點是非常基本的要求。

國家發展委員會參事李世德回應,今年國發會先研究日本、韓國、德國等國相關法制,並於6月份舉辦跨部會宣導會議,宣導個資保護的觀念,且將於5月20日之前,請各部會提出現在沒有個資保護評估的原因,並請NCC提供過去的作法供其他機關參考。(呂晏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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