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四月七日是台灣的言論自由日,前總統陳水扁今特別透過新勇哥物語錄製影片,對外說明言論自由日的由來,及當年堅持100%言論自由而選擇自焚身亡的鄭南榕,捍衛言論自由的艱辛歷程,同時也說明當年廢除刑法100條及懲治叛亂條例,讓政治犯和思想犯在台灣成為歷史名詞的經過。
陳水扁說,言論自由日是2016年底總統蔡英文上任後,為紀念黨外政論雜誌《自由時代》創辦人鄭南榕,為追求言論自由而選擇自焚犧牲所制定,選在他自焚的四月七日作為言論自由日,今年是他自焚30周年。扁進一步提到國民黨長達38年戒嚴,當時警總在白色恐怖戒嚴時期,儼然成為製造政治犯的工廠,言論禁忌、政治主張踩紅線就會被抓。
扁說,如今看來無關緊要的主張,如要求當時行政院長蔣經國公布財產,在解嚴前就會被當成叛亂判無期徒刑,而美麗島事件政治犯的犯罪證據,其實也只是主張台灣應解除戒嚴、開放黨禁與報禁。甚至當年鄭南榕在八零年代初期黨外雜誌蓬勃發展時,只是批評時政,變得與政府警總有如捉迷藏,但他就算傾家蕩產,也不改追求100%言論自由志向。
扁更回憶當年他當北市議員,因支持鄭南榕創辦自由時代雜誌,堅持言論自由,結果選舉期間只因批評候選人,被雙雙認為違反選罷法而被關進監牢「進修」,兩人同在土城看守所,扁因身為鄭南榕辯護律師而在牢中聽取辯論策略,但多半時間只講國家大事,當時被告與辯護律師同關在牢裡,也是殊為罕見案例。
1987年初兩人出獄,還是繼續爭取100%言論自由,前一年民進黨成立,他出獄後擔任419行動總召集人,後因延期舉辦,改推519特赦行動、要求解決戒嚴,在419活動前一天透過在台北市金華國中操場辦說明會說明為何延期時,當時鄭南榕大聲說出:「我主張台灣獨立!」
當時扁站在鄭身後,自認證此番談話是歷史上的大膽政治談話,敢突破國民黨的政治限制,無畏二條一的唯一死刑規定,但在鄭南榕為追求100%言論自由,有比任何人更堅定的意志與決心,不惜犧牲自己生命與自由,讓人欽佩與感動。
扁說,鄭南榕在1988年12月10日在雜誌刊出前駐日大使許世楷當年所寫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文章,被判叛亂罪,隔年1989年初收到高檢署傳票,但因鄭南榕堅持是100%言論自由,無法接受刊出文章而廢判死刑、決定自我囚禁關在雜誌社71天,死前最後兩天遺孀葉菊蘭還要求扁協助他,要他不要走上自焚犧牲悲壯之路。
扁更為外界補充說明,1987年七月,台灣宣布解除戒嚴,但刑法100條及懲治叛亂條例也還在,同年八月許曹德、蔡有全等政治犯要推動成立政治受難者聯誼會,蔡身為籌備小組召集人,聯誼會要放入台灣獨立主張收到傳票,無論如何要繼續主張刑法100條廢除及懲治叛亂條例的廢除,於是自己就擔任兩人的辯護律師,1988年一月進行14小時馬拉松大辯論,四天後蔣經國過世,再過幾天高院就判決蔡有全和分被判11、10年不等的罪責。
對自己出獄後參選立委,致力把政治犯變成歷史名詞,扁說他把過去協助夫人吳淑珍問政內容編成書,堅持放入台灣獨立內容,也在《自立晚報》刊廣告,說「出台灣獨立萬萬歲」,試圖突破政治禁忌,走民主自由道路坎坷路,1990年順利當選進到立院,3月首個提案就是主張廢除刑法100條,隔年9月中研院院士等人成立100行動聯盟,訴求廢除刑法100條及反閱兵,獲當時總統李登輝回應把閱兵取消。
扁說,1992年5月,立院正式通過刑法100條取消言論、思想判亂等反自由民主規定,政治犯和思想犯正式成為歷史名詞,他說,紀念鄭南榕犧牲30周年,在言論自由日這天回想追求言論自由的歷史推展過程,這天才有意義。(周昭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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