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爆:史上最貪女檢 爽領乾薪6年

出版時間 2019/04/01
有「史上最貪女檢」之稱的台灣高檢署前檢察官陳玉珍。資料照片
有「史上最貪女檢」之稱的台灣高檢署前檢察官陳玉珍。資料照片

有「史上最貪女檢」之稱的台灣高檢署前檢察官陳玉珍,被時力立委黃國昌爆料,停職的6年期間,陳玉珍還在坐領高薪!

陳玉珍被控自1999年起利用任職宜蘭、板橋地檢署(已改制為新北地檢署)及高檢署期間,6年7個月內向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收賄79次,金額達2300萬元,案發後陳女認罪並繳還犯罪所得,最高法院日前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她12年徒刑定讞。

黃國昌在《臉書》痛斥,「我直到今天親赴高檢署才發現,直到今年2月判刑確定之前,陳玉珍都還名列高檢署檢察官。」「更誇張的是,從2012年11月她被停職到2019年2月,這位什麼事都不用做的最貪檢察官每個月還繼續從國家領半薪、期間超過6年!」

黃國昌不解地問「到底是什麼荒謬的因素,竟然導致如此荒謬的結果?」他並進一步指出,監察院早在2013年就通過彈劾,但是案件移至司法院「職務法庭」後,竟然「擺爛不審理。案件沈睡將近6年,至今日還沒有處理。」「也正是這樣的消極怠惰,造就了國庫繼續養陳玉珍這個貪檢6年多。」

黃國昌呼籲司法院不要試圖用「因為刑事判決還沒確定」來騙外行人。「《法官法》早就採行『刑懲並行』、揚棄『刑先懲後』的立法政策。雖然司法院制定的《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第20條允許職務法庭在例外情形得裁定停止審理程序,但姑且不論此種規範未經《法官法》明確授權,退一萬步言,在陳玉珍的案件中,職務法庭從未裁定停止審理程序。而是直接讓這個案件不斷沉睡。」(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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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痛斥「職務法庭擺爛」。翻攝黃國昌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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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發文痛斥史上最貪女檢坐領乾薪6年。翻攝黃國昌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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