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前副議長郭明賓涉賄 今判當選無效

出版時間 2019/03/06
嘉義市前副議長郭明賓,遭嘉義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資料照片
嘉義市前副議長郭明賓,遭嘉義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資料照片

(更新:新增遞補議員規定)

嘉義市前副議長郭明賓去年競選議員時涉嫌賄選,被嘉義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郭今年初坦承涉賄並自行向議會請辭議員獲准,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郭明賓當選無效。嘉義市選委會指出,按選罷法第74條規定,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後,議員懸缺即可由落選頭遞補
 
針對法院今天宣判當選無效,郭明賓上午未接手機,無法取得其回應。他的委任律師江振源表示,尊重法律,收到判決文以後再與當事人研議是否要上訴。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行賄證據確鑿,當事人也承認,判決預料之中。
 
郭明賓與邱姓樁腳(67歲)、朝陽里前里長董林淑治(71歲)有多年交情,郭交付賄款給兩人,另拿錢給嘉義市某大樓主委、副主委,拜託兩人代為買票。
 
邱姓樁腳以每票1千元向25名選民行賄買票,其中一名選民拒絕收賄,檢警查扣邱的手機,發現去年6月對話訊息中,郭傳送「小心」、「小心謹慎」,檢方比對與邱買票時間點一致,邱姓樁腳的Line對話成為賄選鐵證。
 
嘉義地方法院指出,被告如不服本判決仍可在判決送達後20日內提起上訴。

嘉義市議會秘書長吳金對表示,議員能否遞補,除了需法院二審定讞後,市議會還要送中央選委會審查,中央選委會確定可以遞補議員,才能依法遞補。由於郭明賓一審判決當選無效,同區落選頭李奕德能否順利遞補,還要看中央選委會的裁示。(徐彩媚/嘉義報導)

發稿時間 1121
更新時間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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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賓去年尋求市議員連任,抽到19號,順利當選卻因涉賄遭判當選無效。資料照片
本屆嘉市第一選區落選頭李奕德,能否因郭明賓涉賄而遞補,有待觀察。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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