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更新】監院7:4通過彈劾管中閔違法兼職 監委:破壞官箴賺190萬

出版時間 2019/01/15

台大校長管中閔已在上周上任,不過,對於他過去擔任學校主管及政府部門任職時在外兼職事宜,監察院今天召開管中閔兼職的彈劾審查會,認定兼職違法,以7:4通過彈劾。監院彈劾理由是,管中閔擔任政務委員、經建會及國發會主委期間,在《壹週刊》匿名寫評論,以獲取年約65萬元的兼職報酬,嚴重損害公務紀律及敗壞官箴,違失情節重大。

提案監委王幼玲表示,本案是接獲檢舉指出,管中閔在擔任公職期間,在國內兼職,去年立案調查,根據國稅局資料,發現管在2012年2月6日起至2015年2月3日止,任職政務人員期間,持續透過「匿名」、「常態性」方式,為《壹週刊》供稿,撰寫社論,獲取年約65萬元之兼職報酬,即使管中閔擔任政務委員後,也未中止與壹傳媒的合作長達3年期間,持續不間斷匿名供稿,獲取190萬元報酬,違法事證明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公務員禁止兼職之規定。

審查會主席陳師孟說,審查會共有11委員出席,每位都表達立場,最後關注認為是投稿、還是供稿。然而,內部認為,「投稿」不會每月社方先預扣5000元所得稅,而是看稿件願意刊登才刊出,也不會向國稅局提供每月扣繳稅金資訊。陳師孟指出,有些委員認為本案管是寫「專欄」,但以匿名形式「是犯了一個大忌」,且社論性質代表社方官方立場,專欄則是會聲明不代表社方立場,是否有利害衝突、損害政務官尊嚴等,值得思考。
 
監委蔡崇義則說,我國文官制度,對兼職規定向來嚴格,要求公務人員不得兼職,往後有多次函示,在實務上允許公務員以「非經常性、固定,以及賺取薄利」為原則,上電視為政府宣傳、無薪等方式都可以。但本案是固定、持續、長期,就構成兼職要件,監察院三度約詢管中閔說明,但管先後以「眼睛痛」、「去台大討論就職」、「準備就職校長」為由拒絕。

根據監委提供資料,壹傳媒每年支付給管中閔的費用,2010年27萬5千元,2011年65萬元、2012年62萬5千元、2013年65萬元到2015年都是65萬元,2016年50萬元,合計400萬元,其中管中閔是在2013年2月6日到2015年2月3日擔任政務官。

台大原校長楊泮池2017年6月21日卸任,台大遴委會在2018年1月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不過,隨即爆出管中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與遴委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有利益衝突,隨後綠委張廖萬堅指控管中閔抄襲,隨後又再爆出管中閔赴中兼職。教育部最後鎖定管擔任台灣大獨董,以及跟蔡明興有利益衝突之處,要求台大重新遴選校長。
 
歷經551天的時間,教育部多次要求台大重啟遴選,台大校方堅持「行政中立、依法行政」,台大遴選會也堅持立場。期間折損潘文忠、吳茂昆兩位教育部長。直到去年12月24日,教育部前部長葉俊榮突然舉行記者會,宣布「勉予同意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葉俊榮最後也請辭下台。
 
管中閔於今年1月8日宣誓就任台大第12屆校長,管致詞時強調,這是他此生結緣台大、報恩還願的機會,視為「一生懸命」,「只有全力以赴,絕無反顧」。
 
監察院自去年底即針對管中閔違法兼職一案調查,並約詢管中閔;但管中閔皆請假未出席。監察院今天通過彈劾管中閔案,並於下午15:30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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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 監院彈劾管中閔之後 陳師孟:最嚴重結果恐遭去職
監委蔡崇義透露,曾約詢管中閔3次,但管都以不同的理由告假。不過,本次管中閔兼職供稿壹傳媒事證明確,即使管請假也不影響結果;至於未來將公布的其他兼職調查報告,監委也透露,調查已經告一段落,也寫得差不多,最快2月就會公布。監委陳師孟則說,監院通過彈劾後,未來對管中閔會造成什麼影響,要看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裁決,將來刑度可能是申誡,也可能是去職。

18:42 管中閔兼職寫社論 學者鄭自隆:官員不應代表媒體發言
政大傳播學院教授鄭自隆表示,管中閔在擔任教授期間投稿並沒有限定,但在擔任政府官員期間恐怕就不合適,政府職務不應該代表媒體發言。

17:57 管中閔幫寫社論被彈劾 《壹週刊》:不方便評論
事件發生時任《壹週刊》社長的裴偉表示,他不好回答這問題,監察院去函都是問《壹週刊》現任社長邱銘輝,這問題還是《壹週刊》比較好,邱很清楚整個過程。《蘋果》致電邱銘輝,他僅說「我不方便評論」,就不願多說。

17:52 管中閔彈劾案 舊監委上演「拖功」詢答超過2小時
監委透露,今審查會中,沒有人對於管中閔兼職有疑義,但部分監委要求「再約詢」、「應補充資料」,因此耗時2小時詢答、又花1小時討論、投票,是平常通過彈劾的數倍時間。

17:00 管中閔遭彈劾違法兼職 關鍵三大理由曝光
監委王幼玲表示,根據國稅局資料,管在2012年2月6日起至2015年2月3日止,任職政務人員期間,持續透過「匿名」、「常態性」方式,為《壹週刊》供稿,撰寫社論,獲取年約65萬元之兼職報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公務員禁止兼職之規定。監委蔡崇義也說,實務上允許公務員以「非經常性、固定,以及賺取薄利」為原則,上電視為政府宣傳、無薪等方式都可以。但本案是固定、持續、長期,就構成兼職要件。

16:24 管中閔遭彈劾!他直言「嚴重、但不痛不癢」
導演李惠仁為此在臉書上寫道:「管爺違法兼職被監察院彈劾了。嚴重嗎?老實說,是蠻嚴重的!會怎樣?嘿嘿嘿,不痛不癢啦!」

16:14 管中閔兼職寫社論遭彈劾 綠委:應自主請辭職台大校長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認為,管中閔應提高格局,自主請辭,讓台大回到正常,才是社會之福。藍委陳學聖表示,管中閔該不該被撤職,一切都還言之過早,管自己也講得很清楚,他沒有違法,所有的稿費都有依法申報,他沒有隱匿這個事實,希望之後公懲會可以根據這個部分予以查證。

15:31 管中閔幫《壹週刊》寫評論 7年總共賺進4百萬
根據監委提供資料,壹傳媒每年支付給管中閔的費用,2010年27萬5千元,2011年65萬元、2012年62萬5千元、2013年65萬元到2015年都是65萬元,2016年50萬元,合計400萬元,其中管中閔是在2013年2月6日到2015年2月3日擔任政務官。

15:07 管中閔兼職案 這11位監委擔任彈劾審查會委員
監察院今日審查會議,審查委員11人,包括前總馬英九時期提名的監委方萬富、江明蒼、王美玉、劉德勳、章仁香共5人,而現任總統蔡英文提名的監委陳師孟、田秋堇、瓦歷斯‧貝林、張武修、楊芳婉、林盛豐共6人,最後以7:4通過管中閔兼職彈劾案。

15:03 管中閔遭彈劾 公懲會有這些懲戒方式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彈劾案通過後,會將彈劾文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最重可免除職務、撤職以及剝奪與減少退休金、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記過與申誡。

14:16 兼職遭監院彈劾 管中閔:我沒有違法
管中閔被媒體詢問「校長對監察院彈劾案有回應嗎?」、「監察院下午三點半會說明,校長會關心此事嗎?」,管中閔一邊走一邊回應:「有需要時候自然會回應」。媒體再次詢問監察院認定管違法兼職,管中閔則回應說:「小心用詞、沒有違法」,隨即快步離去,不再回應。

13:47 管中閔被彈劾 名嘴酸:應該知所進退了吧
名嘴鍾年晃,今日則在臉書分享管中閔遭彈劾新聞,寫道:「才剛上任就被彈劾,這下GG了。身為台灣最高學府校長,應該知所進退吧。台大校園裡當初反對管出任校長的師生,是時候讓大家見識知識份子良知和道德勇氣了。」

出版時間:12:50
更新時間:19:56

編者按:《蘋果日報》與《壹週刊》目前同屬壹傳媒集團。



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
​管中閔被監院彈劾 王浩宇:這就是國民黨要的?

監察院記者會說明。黃世宏攝
管中閔。劉耿豪攝
監察院通過管中閔彈劾案。監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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