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統蔡英文提出稅收超收要發給弱勢大紅包,引起議論,無獨有偶,香港政府指有龐大盈餘,計劃於下月1日起為期三個月,將向18歲以上的居民發放4000港元(約1.5萬元台幣)「紅包」,但因限制條件多,發送對象限定低收入人士,引發社會一片罵聲。
香港政府這項「發紅包」預算案,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去年3月公布,是港府於2011年向所有年滿18歲居民派發6000元現金後,另一次發放紅包之舉。但前一次發放現金是所有人,這次發放的對象則限定低收入人士。
事緣去年2月28日,陳茂波發表《財政預算案》,稱政府有龐大盈餘,因此推出減稅等多項間接補貼措施,讓民眾分享經濟紅利,但被部分人批評派糖不均,被批近10年來最差預算案。時隔不到一個月,陳茂波「回應民意」宣布發錢,宣布年滿18歲、上年度無繳付所得稅在港無物業、無領取政府援助的香港市民,全部獲派4000港元(約1.5萬元台幣);若退稅不足4000港元或符合相關條件,也獲發差額,料280萬人受惠。
此項措施將於2019年2月1日至 4月30日期間接受申請,為期3個月。政府還規定,申請現金發放的人,必須「自行上網下載表格填寫」。
由於相關規定的限制條件頗多,若領每月救助金、老人津貼和傷殘津貼都不能請領,且上年度繳稅者若已獲補貼,也不得獲發送現金。
相較於2011年港府派發現金,除了限制年齡18歲以上,其餘沒有特別條件限制,因此這次發錢計劃,仍在社會上引發罵聲。
這項措施公布後,大學生和家庭主婦被視為發錢方案大贏家,但香港《蘋果日報》報導,不少受惠者不太領情,均認為4000元港用之不當或聊勝於無,大潑冷水。不少大學生直言,意外之財只用於玩樂和基本生活需要,認為政府更應支援基層家庭;有主婦則批評當局發錢毫無計劃,金額也太少。(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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