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淑慧(左)當選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修「吳音寧條款」。組合照片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辦公室主任游淑慧順利當選內湖南港區議員,更宣布12月25日第一件事就是修「吳音寧條款」,讓「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合理要求北市府持股2成以上的公用事業總經理、董事長列席議會報告、備詢,而不是無限擴張到連市府委託經營者也得赴議會。
游淑慧選後指出,自己上任後想先處理北農議題,提案修正自治條例的第九條,讓吳必須來備詢,「撐過12月底,吳音寧又能領61萬元年終,是不是比很多人的年薪更高?」接著她也要重新調查「第一果菜市場百億改建案」預算編列過程。
游淑慧認為「吳音寧條款」是為了吳音寧一個人多此一舉,把無辜的場館經營者,都牽拖下水,她指出因為市府委外的場館非常多,未來運動中心、公辦民營的幼兒園、托嬰中心、委外經營的公立停車場、公設游泳池等投資經營者,都有要到議會備詢的義務,「如此一來,議會可能擴權太多,讓所有場館經營的業者,增加承擔議員關說、協調案件的壓力,導致降低優質廠商承接市府委外案的意願。」
游淑慧強調產發局的四大公司經營人之所以應到議會備詢,有其特殊的原因,包括獨佔性、市府投資一定股份、影響民生消費重大、為公用事業;她表示吳音寧既然拿第九條的「持股比例」來做保護傘,市議會修法方向也應直球對決,降低「持股比例」的規定,用最快方式,讓北農吳音寧回歸監督,他也直言已初擬修改版本,也會尋求其他支持附署。(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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