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會開保護傘 不同意檢方逮捕涉賄副議長

出版時間 2018/11/14

以無黨籍參選連任的嘉義市議會副議長郭明賓,因涉及賄選案,競選總部遭搜索,郭在敏感時刻出國失聯,直到前天深夜搭機返國,昨天現身議會,嘉義地檢署昨天發函市議會請議會同意逮捕或拘禁;但今天市議會開議後決議「拒絕同意地檢署的請求」。地檢署表示,意料中的事,但仍呼籲郭儘快到案說明。
 
上午議程原本由郭明賓主持議事,因地檢署拘捕函文屬涉己事件,郭迴避由黃秋澤議員擔任主席討論,無黨籍議員蔡榮豐率先發言,議會開議期間,不同意地檢署請求;國民黨議員張秀華等人也附議,最後達成「大會不同意地檢署逮捕或拘禁請求」的共識。
 
議員表示,雖然尊重司法調查,但基於同事情誼、機關尊嚴,怎麼可能同意地檢署的請求,不分藍綠黨派議員,都在情感上表態支持郭明賓。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呼籲郭坦然面對司法,如有議程因素無法到案,可與地檢署連繫,若未如期到案說明或議會不同意逮捕或拘禁,檢方只能一再發傳票。
 
郭明賓表示,尊重司法、尊重大會決議,謝謝大家的支持與信任。他解釋,赴大陸做民俗療法治療肩頸舊疾,並非「落跑」。
 
檢方調查,郭明賓涉嫌自今年5、6月前即尋多名樁腳,由樁腳以每票1千元向選民賄選,郭所涉現金買票賄選案有3件都遭收押,當中有朝陽里長董林淑治及另2名樁腳,檢方偵訊樁腳及選民後,認郭涉重嫌,將他列為嫌疑人。

市議會指出,依地方制度法第51條規定,縣市議員除現行犯、通緝犯,在會期內,非經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即所謂「議會保護傘」,指司法警政機關不得在會期中逮捕民意代表,在此期間,民代也有正當理由可不接受傳喚、偵訊及審理。(李宗祐/嘉義報導)

出版時間:10:42
更新時間: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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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賓昨現身議會。資料照片
今天議會打開「保護傘」後,郭明賓繼續主持市議會。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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