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查獲將軍區某里長候選人的妻子涉嫌以現金買票。資料照片
台南市將軍區某里長候選人的王姓妻子,涉嫌與錢姓友人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賣票,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蔡宜玲昨率警調到候選人住處等3處地點搜索,扣押選舉人名冊4張、賄款3000元。台南地院法官認為,王女犯投票行賄罪,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今天傍晚裁定羈押,里長候選人及其餘證人請回。
台南地檢署日前獲報,將軍區某里長候選人透過王姓妻子以現金行賄選民情資,隨即由檢察官錢鴻明、蔡宜玲指揮司法警察展開調查,上個月31日到候選人住處等3處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證人到案,扣押選舉人名冊4張、賄款3000元。
檢察官訊後,認為王女與錢姓友人以每票1000元行賄選民,涉嫌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其中王女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法官今天傍晚裁准。
檢察官諭知錢男限制住居,候選人及其餘證人均請回,全案將由檢察官持續深入追查,以釐清全部犯罪事實及有無其他共犯。(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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