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黃越宏指法務部前部長邱太三為妻關說回任法官,遭邱自訴加重誹謗。資料照片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去年4、5月間分別在《法治時報》、三立政論節目《新台灣加油》中,驚爆當時法務部長邱太三替妻子宋富美關說,好讓她回任法官,邱認為爆料不實,自訴加重誹謗等罪,台北地歷經1年多審理,認定黃越宏有罪,今判他拘役50天,仍可上訴。
黃越宏質疑,宋富美回任時已55歲,有搶搭末班車的時間壓力,據了解,50歲以上無論到院方或檢方都不太會被考慮,宋回任是要領司法官優退年金,結果她一滿60歲就優退,確實是為年金回任法官。
黃越宏出庭供稱,宋富美於2011年回任台中地院法官時,造成原排隊調任的法官無法調任,當時也是《法官法》修法期間,檢察官陳瑞仁與法官協會也承認曾透過邱太三安排,在立法院見過柯建銘及當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這些都是事實,也合理確信有諸多的特殊情況,也就是所謂的「關說」。
這起法務部長告名嘴的自訴案,起因去年4、5月間黃越宏分別在《法治時報》及三立電視《新台灣加油》節目中,共3次指控邱太三找檢察官陳瑞仁到立法院找黨團施壓,讓邱妻宋富美回任法官。
邱太三認為黃越宏所言涉犯加重誹謗罪和誹謗罪,因此透過律師遞狀提自訴,並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且須在4大報及《法治時報》刊登道歉啟事。台北地院今判黃越宏拘役50天,求償部分則移由民事法庭另案審理(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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