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遭判刑4個月 國民黨批:羞辱國家元首

出版時間 2018/05/15
馬英九。資料照片
馬英九。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5年前處理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等人所涉司法關說案,將特偵組仍在偵辦中的案情告知時任閣揆江宜樺等人,因此涉犯洩密等罪嫌,一審判馬無罪,高院今逆轉改判馬英九有罪,應處4月徒刑。國民黨發出新聞稿表示遺憾,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明賢說,《憲法》所賦予總統「院際協調權」,馬總統也在司法審理過程中不斷表達這個立場,高院「曲解法令、羞辱國家元首」,其判決無法令人信服。
 
李明賢說,高院顯然並未考量總統職權高度以及《憲法》所賦予的院際協調權,馬也表達十分清楚,總統有權知道刑事偵查中案件以預做穩定政局的危機處理,這也是《憲法》所賦予總統的職權,高院選在此時做出如此判決,分明「曲解法令、羞辱國家元首」,其判決將無法令人信服。國民黨相信馬英九的處事份際,並且支持其捍衛操守及清白對本案再上訴。
 
李明賢批,總統蔡英文執政2年來,政治黑手延伸各處,包括傾各部會之力要拔除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任職資格,他認為,一連串動作引發的寒蟬效應可能為二審逆轉的原因,但還是呼籲司法界挺起腰桿不畏惡勢力,國民黨與全國民眾都堅信不容正義盡成灰。(張文馨/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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