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無利益迴避、違反行政程序」,教育部27日駁回台大遴選委員會選出管中閔為台大校長的決議,確定「拔管」。國民黨立委楊鎮浯辦公室主任、台北市議員參選人黃子哲在臉書上爆料,教育部長吳茂昆當年在競選東華大學校長時,遴選委員林福樹是吳花蓮高中的同班同學,而吳茂昆在擔任國科會主委時,林福樹是花蓮海星中學的校長,林還曾獲得吳的承諾協助推動該校菁英人才培育計畫,也就是說雙方還有業務上的往來。以拔管案的標準來衡量,黃子哲說,吳茂昆當時也沒有主動向遴選委員會主動揭露與林福樹有這層密切的關係,這才是無利益回避。
黃子哲說,吳茂昆不聘任管中閔當台大校長,最關鍵的理由是在於「利益迴避」,並指遴委會委員蔡明興及被推薦人管中閔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進而形成對其它被推薦人的偏頗與不公平競爭。但台大遴委會說得很清楚,管中閔擔任台哥大的「獨董」,兩人之間沒有「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所規定所要利益迴避事項,包括:「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而蔡明興也沒有「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情事;在遴選期間也沒候選人提出具體事實足認蔡委員有偏頗之虞。
黃子哲說,辦法中沒規定的,吳茂昆硬要管爺吞下,擺明是針對性的對利益迴避作擴大解釋或無限上綱。那吳茂昆當年擔任國立東華大學校長的遴選過程,難道就如同他現在所要求的那麼高標準?黃子哲爆料指,2011年10月東華大學第六任校長的遴選,吳茂昆是被推薦人,遴選委員會中的校友代表林福樹,與吳茂昆過去是花蓮高中的同班同學。而吳茂昆在擔任國科會主委時,林福樹是花蓮海星中學的校長,林還曾獲得吳的承諾協助推動該校菁英人才培育計畫,也就是雙方還有業務上的往來。
黃子哲質疑,吳茂昆自己選校長,結果遴選委員之一是自己的同窗好友,過去還曾給後者一些專案上的補助或協助。據了解,當時吳茂昆也沒有主動向遴選委員會主動揭露與林福樹有這層密切的關係。那請問,若你有同學當遴委幫忙罩,難道對其他校長候選人就公平嗎?若依管案的標準,是不是同樣也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進而形成對其它被推薦人的偏頗與不公平競爭」?(張文馨/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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