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火災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監委高鳳仙去年10月糾正桃園市政府後,今天再度出手立案調查桃園平鎮敬鵬公司前晚惡火。高鳳仙昨受訪時表示,桃園市府對新屋大火糾正案多數未改善,特別是16位失職官員皆沒有1位依糾正案懲處,顯然是敷衍了事;且兩次火災現場指揮調度混亂,「老派20出頭、經驗不足的消防員衝第一線」,是否有行政疏失也要好好查明。
根據監察院統計,1932年至今,已超過百餘消防人員因公死亡或殉職。其中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坐落住宅區及農業區,多次公安查核及聯合稽查涉嫌放水,導致2015年1月發生大火,奪走6 名消防員性命。監察院去年10月通過監委高鳳仙、章仁香、江綺雯糾正案,糾正桃園市政府,不過桃園市府並未依據糾正案改善,包括:未提供農地違建實際查處成效與數據、未說明消防人力及裝備添購是否符合規定、16位失職官員皆沒有依糾正案懲處,因此至今仍未結案。
高鳳仙說,新屋和這次平鎮火大都牽涉多個分局、分隊赴現場救災,兩次似乎都現場指揮調度混亂、未建立現場SOP;而且「新屋殉職的和這次平鎮殉職的消防員,多是很年輕、經驗不足的消防員,派他們衝第一線,」甚至這次還疑似有「救錯棟」的情況,是否有牽涉行政疏失也需要好好調查。
此外,高鳳仙表示,桃園市政府仍未重新檢討相關人員行政責任。桃園市府雖然在事發後議處9名市府人員,但是在調查報告、糾正案提出後,卻未依調查報告處份相關16名失職人員,顯然敷衍了事。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監委所稱16人中,有9人遭懲處,其餘因屬於前朝政務官等因素沒有處分。張惇涵說,監院糾正案件中,有4名不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他們是前縣府時期政務官,分別為時任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民(現職市議會總務主任)、工務局長朱惕之(現職新北市府)、工務局長江南志(現職新北市府)、農業局長曾榮鑑(退休),且皆已離開桃園市政府,1名負責業務已超過懲處權,2名基層人員因情節輕微或未實際未經手業務外,其餘包括時任工務局代理局長郭振寰等9人已懲處。 (陳雅芃、石啟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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