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台灣遭國際刑警組織打壓台灣+動新聞
外交部今表示,有一持中華民國護照的翁姓國人,赴韓國旅遊,卻遭韓國警方逮捕,經我駐韓代表處查證,得知翁姓國人曾在加拿大涉嫌殺人,遭加拿大向國際刑警組織提出通緝,所以才遭逮捕。
2006年時,翁男在鄰近溫哥華的一處商場,與大陸幫派份子為了買賣糾紛進行談判,結果發生衝突,翁男回車上拿槍,對其中一名19歲的張姓中國留學生開槍,張男在送醫後不治,另一名中國留學生則是受傷,但無生命危險。加拿大皇家騎警認為,翁男已經潛逃回台灣。
《蘋果》追查,在國際刑警組織網站找到一名翁姓台男的通緝令,刑事局表示,初步確認,該資料的確是翁姓男子,204k5為國際刑警組織資料,刑事局並沒有這份資料,翁男與老婆是參加國內旅遊團到韓國旅遊,入境韓國時遭逮捕。
刑事局稱,當年案發時,曾向加拿大警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但因台加沒有司法互助,加國未提供任何相關資料給台灣警方,翁男回台後,改名翁瑞凱,因無法取得加國相關犯罪事證,警無法對翁男採取任何行動。
外交部表示,駐韓國代表處日前接獲韓國當地旅行社通報後,第一時間與韓國警察廳及韓國法務部入出境管理事務所確認,得知翁姓國人曾因在加拿大涉嫌殺人遭加國向國際刑警組織提出通緝,是韓國拒絕入境的對象,他也具有加拿大國籍, 目前翁姓國人被留置在韓國移民單位,韓方將在3月19日(星期一)決定遣返與否。
外交部表示,因為翁是台灣人,會努力爭取翁回台,但仍要看韓方要將翁遣返到哪裡。外交部也請我駐溫哥華辦事處聯繫加拿大相關單位,瞭解本案相關情形及後續雙方協調事宜,目前外交部正會同內政部警政署、移民署與法務部積極協處本案,並已訓令駐韓國代表處聯繫韓國境管及檢調單位處理,前往探視,確保我涉案國人基本權益。
本案同時凸顯我國在國際刑案合作上的困境。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要求中華民國應改名「中國台灣」,我國因此退出該組織,至今國際刑警組織提到台灣,仍稱「中國台灣」。我國政府近年積極爭取以觀察員身份參與國際刑警組織,但因為兩岸的政治因素而未能成功。
無法加入國際刑警組織,是否會影響我與各會員國情資交換?知情人士稱,藉由其他會員國提供,警方有取得情資的管道,「從周邊國家到其他各洲,實務上是有線的」,假使有嫌犯在某國犯案,都會和我國警方聯繫。但該人士也說,我警方未在組織內,確實較為辛苦。外交人士則說,為確保我應有權利,未來仍會爭取以觀察員身份參與國際刑警組織(陳郁仁、林金聖、符芳碩/台北報導)
發稿時間:19:29
更新時間: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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