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南市政府耗資1億2千餘萬元,辦理「古代戎克船復原重現計畫」,但該船完工後,實際辦理展示活動及開放民眾參觀僅6日,即發生主桅斷裂事件,而遭長期閒置,未能達成歷史教育、文化觀光、國際交流之計畫目標。同時又因變更設計期程逾期,致工程解約,無法產生預期財務效益等違失,因此糾正台南市政府,並請交通部、文化部一併檢討改善。
台南市政府2010年在許添財擔任市長任內,仿造明鄭時期的中國古代大帆船「戎克船」的形式,爭取當時的文建會補助,要打造「台灣成功號」,原本還預定要環遊台灣,但沒想到完工後,在首航時就發生斷桅意外,最後在經過修復後,也被市府定調不再下水,僅做為展示之用。但因修復費時、首航斷桅等爭議,國民黨議員當時也要求監察院必須進行調查。
監察院表示,台南市政府更未覈實審查船舶產物保險內容與理賠要件,致相關修復費用無法獲得理賠,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對於台南市政府未完成法定程序即出港航行,未依法裁罰,另配合計畫興建的「船博物館及展示工程第一期工程」,亦因變更設計期程逾期,致工程解約,無法產生預期財務效益等違失,因此糾正台南市政府,並請交通部、文化部一併檢討改善。
監察院指出,台南市政府已於前年12月完成船體修復工程,並配合船隻展示,辦理「台灣船環境公共藝術計畫」案,創造參觀環境景觀之藝術氛圍;船桅斷裂爭議,判決書確認為承造及操作廠商之責任,應賠償台南市政府373萬餘元;「船博物館及展示工程」相關履約爭議,業依法院判決辦理結案,剩餘款繳回文化部,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已依法對臺南市政府裁處7萬2千元罰鍰,文化部亦從文化資產保存面向,對台南市政府提出相關建議。
監察院表示,將持續關注與追蹤耗費公帑之閒置設施、場館等,督促相關機關改善,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黃信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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