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交通部高官督導酒駕竟還多次酒駕 遭監委彈劾

出版時間 2018/01/24
監察院記者會。黃信維攝
監察院記者會。黃信維攝

交通部公路總局專委林振勇,在任職嘉義區監理所副所長期間,兩度酒後駕車肇事,犯了《刑法》第185條之3的罪,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且事後未主動告知服務機關,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監察院今天由監委高鳳仙、蔡培村、尹祚芊召開記者會,宣布經過會議審查,監委投票以8比2通過彈劾林振勇,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高鳳仙、蔡培村批評,林振勇服務於公路監理機關,負責督導酒駕裁罰的業務,更曾在2011年間,因酒後駕車為檢察官緩起訴處分,竟不知警惕,仍2次酒後駕車肇事,多次觸犯刑章,事後亦未主動告知服務機關,核有重大違失,已影響公眾對其職務的尊重及執行職務的信賴,嚴重損害政府的信譽。(黃信維/台北報導)

 

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
解決濁水溪百年揚塵 政院將與地方首長成立共治平台
【更新】柯文哲酸被狗咬 段宜康用這張圖回應
陳亭妃呼籲選民相挺 否則未來民進黨恐都是男縣市長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