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提案禁五星旗不成 姚文智:修法解決

出版時間 2018/01/03
姚文智提議修法禁五星旗。翻攝姚文智臉書。
姚文智提議修法禁五星旗。翻攝姚文智臉書。

針對網友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增設《刑法》分裂國土患內亂罪,禁止中國五星旗在台灣公開懸掛、展示、陳列出現,權責機關法務部今回應,指言論自由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缺之機制,若因懸掛中國五星旗即認為分裂國土而施以刑罰,則無異僅因其言論主張分裂國土,即施以最嚴厲之刑罰,顯然《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意旨不符,決議不予採納。

對此,綠委姚文智在臉書貼文,認為五星旗「可以不禁止,但必須對等,若無法對等,禁止當然合乎原則」。近年來,街頭不斷出現有統派人士揮舞五星旗,高調囂張,且傳出騷擾情事,引發市民反感,才有民眾提案:「禁止中國五星旗在台公開展示」。

法務部稱這屬於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範疇,禁止人民懸掛與展示,違背憲法的精神,可以理解。但政府面對此事,不能束手無策。他主張應從修《國徽國旗法》著手,該法第9條訂得很仔細:「國旗與外國旗並用時,旗幅之大小,及旗桿之長短,須相等。本國旗居外國旗之右,外國旗居本國旗之左,交叉懸掛時,國旗旗桿居上」,很清楚地體現「對等尊嚴」。因此,只需推演這個原則,對於「不友善國家」的旗幟,訂定處理原則即可。那就是:基於「對等尊嚴」,若有其他國家以不友善、甚至是敵對的態度,禁止或限制我國國旗在其國境內懸掛、張揚或使用。

因此,他已草擬提案修《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增列第15條之1「遇有外國政府禁止或限制我國國旗在其國境內使用者,基於對等尊嚴原則,應限制該國國旗不得於我國國境內使用。其辦法另訂之」,盼下會期立法院能儘速通過。(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
【修理片】1年修2次《勞基法》 監院轟政院事前評估不足、提案糾正
修《勞基法》遭監院糾正 政院:經立院三讀須依法行政
【八方聊天室】陳菊新書惹議 趙天麟:高雄市民應向前看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好呷片】國軍公布新一代野戰口糧 「比星光部隊好吃!」
余天建議發展博弈拚經濟 蔡英文打臉:要衡量社會價值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