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都市更新,行政院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OURs都市改革組織今天與綠委吳玉琴、江永昌舉行記者會。江永昌說,行政院版提出,若經公聽會、公開展覽、聽證會及審議程序後,遇到不願配合的個體戶,政府會有代拆手續,條文卻把自劃都更也納入政府代拆機制,「這衝突性很大、非常不妥」。
江永昌表示,公辦都更不是公有地拿來跟建商合建再分回,應該是政府能以公部門力量來協助民眾辦理都更。他主張,假如是自劃都更區域,應要民眾100%同意時,政府才能施行代拆程序,否則只能放在公劃都更區才能執行政府代拆。
為落實都市更新與都市計劃的連結,吳玉琴認為,應要求3年內完成都市更新地區的劃定,而且每5年應該做檢討一次。都市更新既然是《都市計畫法》的特別法,政府應該負起更積極的角色,放任民間小規模都更,變成「假都更、真合建」。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批評,《都更條例》從1998年立法以來,政府長期怠惰,把政府應主動推動都更,完全推給民間自劃都更、推給建商來做,造成亂象與糾紛。吳玉琴說,為什麼有那麼多地主不甘願被都更,走上冗長的訴願、行政訴訟?因這幾年來都更變成政商圈地,取得超額利潤的途徑,許多都更單元都不是政府劃定應實施地區,而是民間實施者,政府應負起責任,別任由民間自劃。(張文馨╱台北報導)
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
接見日本參議員 蔡英文:協助台灣加入CPTTP
國防報告書 蔡政府首提「濱海決勝、灘岸殲敵」
出大包!新護照出現美國機場圖 外交部坦承誤植照片
對都市更新條例修法之呼籲記者會,左二起立委江永昌、吳玉琴。康仲誠攝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