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資料照片
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從2010年啟動至今,仍有6個部會尚未完成立法;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21條修正案,第3度延長過渡期期限,將組改期現再延後至2020年1月31日。
《行政院組織法》在2010年修正通過,把原本37個機關,減少為29個,不過,目前尚有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資部及陸委會等6個部會的組織法,尚未完成立法,原定2014年底落日的《暫行條例》已經兩度延長,明年1月底又將截止,政院才會再度提案修法延長,並於今天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符芳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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