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耳語】最遙遠的距離

出版時間 2017/11/29
我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昨被中國判處5年有期徒刑。資料照片
我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昨被中國判處5年有期徒刑。資料照片

我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指控涉「顛覆國家政權罪」,此案昨宣判,李明哲一審判處5年有期徒刑。據了解,我方沙盤推演,李被重判與輕判機率各一半,卻始終不敢樂觀。黨政人士說,從李接下來究竟是刑滿被驅逐,或入監一段時間就被假釋,可以看出中國大陸處理此案的力道。

9月11日中方公開審訊李明哲,我方發現李供稱是受彭宇華指揮,因此李在此案應被歸為「從犯」,也許有機會可以從輕量刑,甚至還一度認為,李有可能被判緩刑,然後遭驅逐出境。但在兩岸官方管道全都受阻的情況下,這一切也只是我方假設。

不過後來我方徵詢了解中國法律的律師意見後,對於李明哲案轉趨保守。相關人士透露,李明哲在公開審訊中坦承,透過社群網路與他人討論顛覆國家政權的方法,其中包含不排斥「暴力革命」。雖然他是「被認罪」,但既然公開說了,且已進入行動層次,就可能落在言論自由之外,很難被輕判。

我政府官員說,中國是人治社會,19大後中國從集體領導,更往一人極權集中,「李案怎麼判,存乎一個人一心」。若以我方司法標準衡量,會有期待落差,李明哲放棄上訴,正足以說明,這就是一個政治判決。

習近平在19大政治報告中提及,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對台灣人民而言,民主與言論自由就是一種生活方式,所以李明哲被判5年,與其說是刑期,不如說是把民主台灣跟中國推得更遠的距離。(郭淑敏/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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