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片】王定宇揭海軍機密公文 兩小時內蓋10個章讓慶富合約展延

出版時間 2017/11/21

更新:新增動新聞
慶富案持續延燒,綠委王定宇今天舉行記者會再揭海軍機密公文,指出兩疑點,他說,海軍在慶富逾期未提出輸出許可時,竟未選擇解約求償,而是用極快速度通過一紙公文,讓慶富繳交不成比例的低廉罰金,繼續使合約展延;且行政院前秘書長簡太郎召開的喬貸會議「避重就輕」,竟完全不談慶富的財務問題,只把焦點放在取得輸出許可上。
 
王定宇指出,依合約,慶富應在簽約後10個月、2015年9月3日應該拿出來全部26份輸出許可,海軍共發文12次催慶富,慶富仍拿不出來,依約展延2個月,到2015年11月3日,慶富仍無法齊備輸出許可,面臨解約。結果在隔天、11月4日晚間6時,由海軍司令部計劃處管理組研展官蔡智仁草擬一份公文,公文字號「國海計管第1040001002」,在1小時50分鐘內就蓋了十幾個章,一路簽到當時的海軍副司令黃曙光,呈核給時任海軍司令李喜明。
 
王定宇說,這份公文指,慶富未依照契約交付設計造艦必要之輸出許可,建議按契約附加條款13條1規定,自2015年11月4日開始,按日累計單艦契約價金千分之0.001計罰。公文附件是法律事務所「眾勤德久」提出的適法性研析,建議「終止契約沒收保證金、請求損害賠償」,或者「不終止契約,按日累計單艦契約價金千分之0.001懲罰性違約金」。
 
王定宇表示,獵雷艦的單艦契約價金是58億元2216萬元,乘上千分之0.001,等於慶富一天只要要花5822元,就解決了解約危機,讓輸出許可的取得期限無止境延長,讓簡太郎可以有時間召開喬貸款的會議,召集銀行團協商。王定宇說,他相信李喜明、黃曙光這些海軍將領,不是因為有對價關係才這麼做,希望他們對外說明,「是誰下指令,讓慶富造艦案繼續?」
 
王定宇也質疑,按照海軍通用條款,合約每延遲1天,應罰金額是總價的千分之一,但慶富一案,竟然只要罰千分之0.001,這是「眾勤德久」法律事務所所建議;讓投標預算數從原本的十分之一降到兩百分之一,也是他們建議。這家「眾勤德久」法律事務所,是2009年1月由「志揚國際法律事務所」合併而成,而「志揚國際法律事務所」的代表人,正是藍委吳志揚。
 
王定宇也表示,因為銀行評估慶富案授信風險過高,原本大家連放審會都沒有要開,不想借錢給慶富,為何在簡太郎召開喬貸會議後,9家公股行庫加起來就借了205億元?
 
被捲入質疑的吳志揚則在記者會後發出聲明指,自2009年年底他擔任桃園縣長後,就停止執行律師業務,並退出原開設律師事務所的經營,且完成負責人變更登記。之後,該負責人另行與其他律師共同成立「眾勤德久」律師事務所,他與該律師事務所並無任何關聯,也沒開設或投資任何律師事務所。(曾盈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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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王定宇慶富案記者會。康仲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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