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二議怎處理 立法院:靜待釋憲結果

出版時間 2017/10/16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公聽會。符芳碩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公聽會。符芳碩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立法院議事規則相關適用疑義之檢討」公聽會,就上次臨時會處理前瞻特別預算案時「一事不二議」原則進行討論,國民黨籍召委王育敏說,該作法剝奪立委提案職權,盼國會不要一黨專政;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當時是非常態作法,待釋憲結果出爐後,立院應建立新夥伴關係。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則說,未來將依照釋憲結果,按照議事中立、議事規則處理。
 
王育敏表示,立法院運作有一套規則,也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但民進黨卻要引用內政部的會議規範,這是很罕見的,希望透過公聽會理性辯論。柯建銘則說,國民黨長期在立法院多數,政權移轉後有一些「症候群」,前瞻預算案這樣處理是「非常態、不得已的措施」,為了在大量提案下讓預算通過的作法,至於有沒有違法違憲,「等大法官釋字結果出來怎樣,大家再來面對」,盼朝野不要形成這樣的新常態。
 
彰師大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教授劉兆隆指出,立法院的終極運作就是民意多數決,少數黨用大量提案、冗長發言達成目標,是技術性問題,最後就看選民能否接受,這次藍營提出釋憲,大法官應也不會過於干涉國會自主。
 
不過,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謝政諭則批,民進黨放著《立法院議事規則》不用,卻用內政部的會議規範,「是本末倒置不對頭」,盼立法院不要成為行政院立法局、內政部法務司。他指出,院會主席應該要要盡一切可能來協商,他也指出,民進黨以一事不二議處理,但國民黨提出的修正案,跟民進黨的原案,兩件事是不是相同,都還有討論空間。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講師劉有恆說,建議立法院參考美國眾議院制度,建立專職的「規則委員會」,讓多數黨限制修正案數量的做法,能公開透明,也保障少數黨起碼有黨版提案,讓政策主張更能聚焦,並讓少數黨與多數黨的修正案一起記名表決,更能有效釐清兩黨政策責任。
 
內政部書面報告則指出,立院審議預算程序,應依《立院職權行使法》、《議事規則》辦理,若無規定,是否參照內政部會議規範辦理,宜由立院審酌。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也說,一事不二議是立院自律事項,應依其議事規範為之。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則表示,基於行政幕僚立場,尊重司委會舉行公聽會及相關意見,而國、親黨團已提出釋憲,未來會依按釋憲決議內容,配合相關單位行使職權,盼讓未來立法院職權行使更為順遂。(符芳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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