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賴清德:未核定國安局人事 沒僭越總統職權

出版時間 2017/09/20

(更新:新增賴清德說法)

國安局副局長新人事,昨由內政部發布,確定由原警政署長陳國恩調任,遂被質疑「行政院長賴清德此舉,明顯已僭越總統蔡英文職權」。行政院今代發內政部澄清指出,此次內政部警政署署長、3個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等人事調整案均屬警監職務,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1條規定,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遴任,至於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屬該局權責,內政部完全瞭解,絕不可能逾越權限,並無簽報行政院核派之情事,媒體報導純屬誤解,特此澄清。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下午拜會前副總統呂秀蓮後受訪也表示,警政署署長卸任後擔任國安局副局長,本來就屬於總統的權責,的確是應該由國安局局長發布,他本身也沒有這個權力,所以是內政部長告訴他署長卸任後的去路,並不是由他來核定,而國安局後來迅速核定人事案,並未僭越總統職權。 (林修卉/台北報導)

發稿時間:1101
更新時間: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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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左)。劉耿豪攝
陳國恩。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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