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選戰】民進黨設「政二代」條款 三等親內不得加權

出版時間 2017/09/12
民進黨。資料照片
民進黨。資料照片

民進黨選對會周一拍板2018年六都縣市議員提名辦法,將不採用之前廣受批評的「35歲條款」,改採民調加權,新人加權10%,若符合35歲以下,或身為多元族群代表,可再加權10%,意即若是35歲青年素人,最高民調可加權20%。選對會也通過「政二代」排除條款,現任黨公職,包括總統、縣市長、立委、縣市議員的配偶和三親等以內親人,只要選區有部分重疊或相同者,將不享有民調加權。
 
選對會周一拍板「直轄市議員特別提名條例」草案、「直轄市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草案,草案將於今天下午中執會通過後,送交24日全國黨代表大會正式確立。選對會成員透露,有中執委曾建議讓里長納入議員初選「新人」加權範圍,但是多數黨部認為,里長的地方知名度已很高,加權應從嚴,最後選對會定調「新人」必須未曾參與第一至五類黨公職(從總統、縣市首長到里長)的初選或選舉,才能享有民調加權。
 
正在為高雄市鳳山區市議員初選暖身的前高雄市政府新聞局主秘林智鴻是適用這次加權20%的對象,他認為,鼓勵制度當然越多越好,但不管有沒有加權,新人參選唯有靠自己努力,提出好的願景爭取選民支持。而一名不願具名的青年參選人則直言,2018年的初選提名規則,考驗民進黨是否有決心要強制世代交替,很可惜最後只在民調規則上調整;如此一來,青年若要出線,需要派系或政治世家的奧援,未必能達到世代更新效果。
 
選對會成員私下表示,青年加權的目地不是要把現任者拉下來,而是若一個選區有兩席現任者,但這次打算再多提名一席的話,可以透過加權,讓沒參選過的年輕人獲得鼓勵。
 
此外,縣市長提名辦法就如同日前選對會對外說明的版本,分成三種類型,民進黨執政縣市任期屆滿者,如高雄、台南,將舉行初選民調,決定新人選;現任者要尋求連任的話,則由黨主席提名,經中執會通過;目前未執政的縣市(艱困選區),包括備受外界矚目的台北市,將由選對會協調,協調未果則經民調後,向黨主席建議單一適當人選,但草案並未強調必須「入黨」,被黨內人士認為是將保留與台北市長柯文哲合作的「柯文哲條款」。(曾盈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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