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憲兵濫權 綠委許智傑提案:限縮司法警察權

出版時間 2017/09/01
許智傑。資料照片
許智傑。資料照片

世大運閉幕式時,有民眾舉「TAIWAN」字樣的旗子,遭到憲兵移送警局,去年也曾發生憲兵違法搜索民宅,導致國防部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遭彈劾的事件。綠委許智傑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第231之1條,限縮憲兵的司法警察權,避免同樣事件一再發生,目前提案已經連署完成並送出。依據修法內容明定,憲兵隊長官、官長、士官及憲兵,針對非現役軍人所涉之案件,非經檢察官同意,不得行使其司法警察權。
 
許智傑指出,台灣已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逾20年,許多因應戰爭時期之非常措施需進行通盤之檢討,而《刑事訴訟法》明定,憲兵具有司法警察群身分,但現屬承平時期,有關憲兵的司法警察身分,與其職權有檢討空間。
 
許智傑認為,憲兵隊於協助檢察官偵查上仍有其功能性,不宜全面廢除,故採折衷之手段,明訂憲兵隊針對一般平民的司法警察權行使,應徵得檢察官之同意後,始得為之。(黃信維/台北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