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外長馬洛與中國外長王毅(右)。法新社
巴拿馬6月與我斷交後,巴拿馬外交部7月在網站宣布,與中華民國一切條約、協議、協定與諒解備忘錄等文書,都失去法律效力。外交部拉美司司長周麟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這是極不友善的作法,也不符合國際規範,我方認定是有效的。
周麟說,根據台巴雙方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任何一方決定要終止FTA,必須在180天前以正式書面通知對方意願,180天後才得以失效,但巴拿馬的做法顯然違反國際規範。
他強調,我方還是認為FTA是有效,迄今尚未收到有廠商受影響,日後若有發生權益受損情況,將依國際法原則進行求償等作法。
台巴雙方大使館目前都已經撤離,周麟表示,巴拿馬外交政次曾公開希望台巴互設商辦處,但目前還不是一個適當時機;且未來雙方若進一步協議,但又有一個力量出現,結果可能很不理想。現階段還要觀察主客觀情勢,才會做決定。(陳培煌/台北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