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庫】消防員解聘案聲請釋憲 消促會批免職規範淪「打壓異己」工具

出版時間 2017/08/10

本內容由公庫提供

文/公庫記者江欣怡
「警察或消防人員今天在使用18支申誡就免職的規範,我們認為是非常不合時宜、也非常侵害警消人員權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楊適瑋說明現行免職規定的立法緣由,是由於過去立法時認為警消人員應比一般人有著更高的道德操守,「但我們認為這是非常弔詭的說法,好像變成警察或消防人員才需要被嚴格要求應恪遵法律,不能有犯錯的空間,但是一般行政的公務人員卻完全不用嗎?」他也進一步質疑,因被記18支申誡而遭免職的消防人員就是操守不佳嗎?楊適瑋認為並不見得,甚至可能讓此規範淪為行政機關「打壓異己」、「持續壓榨基層」的工具,他指出在徐國堯受懲處之後,讓許多基層人員不敢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也導致消防人力、設備上的不足無法適時改善,「在高雄氣爆發生的當下大家也看到,消防人力、救災資源的不足,造成應該執行的公安稽查沒有落實,最後受害的是全國的人民!希望大法官好好審視此案,還給基層一個應有的正義。」(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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