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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污罪遭判刑八年定讞,服刑2年後因罹癌於去年1月15日獲保外就醫的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前後至少七次向最高檢聲請非常上訴均遭駁回;今年4月,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認為法院確定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虞,籲請檢察總長研酌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顏大和從善如流,於5月23日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結果如何,現在言之過早,但吾人有幾個相關的聯想。
(一)法官的自由心證太恐怖:郭案證人招供裝賄款的茶葉罐,顏色、數量一變再變,郭瑤琪則徹頭徹尾否認收賄,所謂賄款2萬美元之金流、物證至今查無影蹤,在法官自由心證下,這都不是問題,貪污照判不誤。相反的,陳啟祥指證林益世向他收賄6300萬、索賄8300萬,索賄交談過程更有錄音筆為證,林益世有向特偵組檢察官坦承罪行、有認錯道歉聲明、家中池塘有撈起6500萬贓款,在台北地院一審法官的自由心證下,這沒有貪污的問題,只犯恐嚇得利罪。在法官的自由心證下,沒證沒據、不管,有證有據、也不管,恐怖不恐怖?...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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