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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議會今召開18屆第5次定期會,因中風住院請假休養的議長游忠鈿,能否在6月29日定期會閉幕前出席,是本屆最受矚目的焦點,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游若未在定期會期間出席,將喪失議員資格,也將改選議長;目前議員鍾東錦、黃聲全有意爭取議長寶座,私下積極運作,2人都跟游是多年好友,也被歸為縣長徐耀昌的「徐派」,如果沒有變化,徐耀昌傾向屬意由鍾東錦接任。
苗栗縣議會議長游忠鈿(64歲)去年9月30日凌晨二度中風,開始請假住院休養,職務由副議長陳明朝暫代。游忠鈿曾任頭份鎮代表會3屆主席、目前連任第3屆議長,因為健康狀況不佳,在2013年11月、2016年9月,2度因中風請長病假,但2014年抱病期間,由妻子張淑芬代為登記外,張也同天登記「買保險」,後來游坐輪椅現身拉票順利當選。
游目前在林口長庚醫院的復原狀況不明,外界對他是否恢復意識等狀況,有諸多揣測和傳言。但因為依法本會期游若再不出席定期會,將喪失議員、議長資格。張淑芬接受媒體訪問說,游議長受到民意託付,很珍惜民眾給予服務的機會,雖然目前仍在病中,但對於應行使的責任與義務,一定會承擔,這次定期會也一定會「出席」。
地方盛傳,游可能以「蓋章」方式出席,但是否本人親自蓋章?抑或由親友拉著游的手蓋章?或親友拿游的印章蓋章?莫衷一是,更引發議員「出席」定義,究竟是人到就好?或是能清楚表達身分、並親自簽名?引發不同意見的爭論。
議會秘書長林來居今天表示,依據《地方自治法》第80條規定,議員連續2次定期會的會期未簽到出席,依法要報請內政部予以解除議員職務。他說,議長游忠鈿因病已缺席定期會一次,這次會期從今天報到開議至6月29日為止,任何一天他有與會簽名或蓋章簽到,就不受前項規定會面臨解職,但屆時他是否是在個人自由意志下完成簽到,是否符合程序,若有其他議員在大會中提出異議,也是要報請內政部核定,因《地方自治法》施行以來,沒有前例可循,這部分仍須內政部認定。(楊永盛、吳傑沐/苗栗報導)
出版時間:17:11
更新時間: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