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10軍團表示,吳姓役男未遵靶場紀律遭法辦。圖為志願役士兵打靶訓練資料照片
北市一名19歲吳姓役男今年2月入伍至成功嶺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役,3月進行步槍實彈射擊訓練時,不遵守靶場紀律,不聽幹部指令,更出拳毆傷鄰兵。陸軍事後以吳男持槍不聽制止,依《陸海空軍刑法》的「違反部屬職責罪」與「傷害罪」,函送台中憲兵隊偵辦。陸軍第10軍團104旅表示,依「刑懲併行」原則,還將對吳兵核予7日禁足處分。
陸軍10軍團強調,少數役男未遵法令規範,偶有脫序行為,深表遺憾,除依法行政將涉案人移法究辦外,並援引為案例,持續強化官兵軍法紀教育,以嚴肅部隊紀律。(王烱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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