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行政院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 嚴禁雙薪肥貓

出版時間 2017/04/06
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林修卉攝
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林修卉攝

(更新:新增法務部說法)

行政院長林全今在行政院院會拍板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對於現階段由中央政府捐助的165個財團法人,決定高密度管理,並解決肥貓問題,董監事原則為無給職,禁領雙薪;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若無法達成當初成立目的,政府得命其解散;政府為主要捐助人的民間財團法人,政府派任董監應占一定比例。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說,財團法人常被污名化,被認為是逃漏稅工具或變成私人的金庫,因為現行規範只有《民法》,規範不夠健全,遂推動財團法人法律化,改善與增進功能和監能。在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公辦財團法人,將採高標準、高密度管理;一般財團法人就採低密度管理,尊重私法人自治權,不會擾民,同時也促進整體社會的發展。
 
陳明堂表示,至於宮廟、教堂的部份,內政部針對宗教訂定《宗教團體法》,也就是宗教想登記為財團法人就由「財團法人法」規範;若不是登記為財團法人,就依《宗教團體法》登記為宗教法人。他說,學校則有學校法人等,尊重特別法的規定;在醫院的部份,《醫療法》修法後,也會有醫療法人。
 
陳明堂說,法案內容包括建立資訊公開機制、明定財務管理機制、健全人事制度及建立完整退場機制;在退場機制的部份,明定廢止許可要件、合併制度及休眠法人方處理機制。
 
至於政府在民國34年8月15日之後所接收到日產,陳明堂說,視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政府派任董監事應占一定比例;在肥貓問題的部份,董監事原則為無給職,禁領雙薪;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若無法達成當初成立目的,政府得命其解散。
 
林全說,非營利組織在當前社會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它是以公共利益作為運作的主要目標,因此其財務透明化、人事制度的公開和健全化非常重要。
 
林全表示,我國在過去傳統中,政府曾捐助相當多財團法人,這些財團法人陸續透過制度運作,使政府失去指派董監事的權利,這不見得合理。這次「財團法人法」對於這些問題一併進行考量,是進步的立法,希望透過此次立法,讓國家財團法人的運作和法制環境合理化,引導國家財團法人朝向良性發展。(林修卉/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2:30
更新時間: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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