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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遭綠委柯建銘控告教唆洩密等罪,昨獲台北地院判決無罪,但今天馬有件官司吞敗了,他控告名嘴記者陳敏鳳,指陳撰文誣衊他收受2億元政治獻金,要求陳賠償1000萬元並登報道歉,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見解,認為陳針對可受公評之事報導,事前已合理查證,即使事後證明報導與事實不符,也應受言論自由保障,因此仍判馬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敏鳳2015年1月15日在美麗島電子報,撰寫標題為「馬英九總統收受違法政治獻金,抓到了?!」報導,內容包括「段宜康所指的這場聚會,是在2007年舉行,一共是12個人參加,共同湊了2億元,交給了跟隨馬英九總統非常長期的幕僚」等。
馬提告指該報導根本是虛構的,但法官認為報導所指的事情,先前已有立委段宜康、劉文雄多次在電視節目談論,而劉文雄因此挨告但獲檢方不起訴,因此陳敏鳳有相當理由確信劉是可靠消息來源。
此外,法官認為當時正值馬英九競選總統期間,爆出2億元違法政治獻金風波,事關重大,但政治獻金的查證有其難度,在當時氛圍下,難以期待疑為捐贈者的企業家或馬英九會大方承認,雖然陳敏鳳報導前沒有問到這些人,不能因此就說陳沒有盡到合理查證義務,所以判陳無須賠錢、道歉。(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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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2:27
更新時間:19:41
馬英九遭柯建銘自訴洩密昨獲判無罪,但他告陳敏鳳今遭法官判敗訴。資料照片
名嘴陳敏鳳。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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