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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台北地檢署就他被告發、告訴的案24件刑事案件重啟偵辦,之前已陸續偵結、簽結部分案件,目前至少還有大巨蛋、馬習會洩密案、貓纜、馬小九的特別費、財產來源不明、黨產侵占案、富邦銀併北銀、國發會土地弊案等8大案在等著馬英九。
◎大巨蛋弊案
北檢一直持續傳喚相關人士到案,全案起因於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首創廉政委員,並請其調查大巨蛋、三創園區、台北文創、雙子星、美河市五大BOT案,其中就大巨蛋的部分,廉委會依大巨蛋9次甄審會議與11次議約會議相關紀錄,發現2003年大巨蛋公告申請須知,明訂權利金為「申請人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 前10次議約會議雙方都共識要付權利金,但卻在隔年9月23日第11次會議翻盤。
依廉委會取得的錄音檔,當時主持議約會議的李述德透露馬、趙密會達成零權利金、北市府協助遠雄都市計劃變更的結論,廉委會並譯出取得當時的錄音檔,可聽到李述德說「我們這條就照9月20日的協商結論……因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後大家有共識」、「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部分(指權利金)就不提」。台北地檢署受理後,召開多次專案會議,除了調閱相關的資料,也密集的傳喚承辦人員,公共安全的審查人員,以及建築師羅興華等人到案釐清案情,在查證告一段落後將會傳喚馬英九到案說明。
◎馬習會
馬英九去年9月受邀到東吳大學召開嚴家淦法學講座,期間馬談及馬習會前磋商會議時,1分鐘內就決定雙方不稱官銜,互稱先生,10月底磋商會議時,雙方也相互提醒要告知美方馬習會細節,民進黨法律顧問黃帝穎及律師鄭文龍等人認為馬習會內容應屬國家機密,也就此告發馬涉犯洩密罪。
◎馬小九特別費案
1999年馬英九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在市府廣場前領養馬小九,同年8月25日,馬小九因呼吸道感染住院,直到9月2日才出院。這段時間馬小九所用的花費,全部都是由馬英九的首長特支費支出,金額高達7萬9700元,且當時台北市政府核銷帳目上,還特別註明是用於「禮品」。
◎財產來源不明罪
2013年7月律師黃帝穎告發指出,行政院前院長陳冲在立法院答詢時說:「他請教過馬總統,總統說,他實際上每年捐款超過他所承諾的薪水的半薪」,而總統月薪只有47萬,但根據馬英九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馬每月平均可存48萬元,黃認為,其中每個月就有約24萬元的不明財產。
◎黨產案
資深國民黨員、律師王可富於2015年1月7日提出告發,他表示新北市長朱立倫於2000年間,曾指國民黨黨產市值近千億元,但國民黨2006年的資產負債表,資產合計卻只有270億元,黨產短少疑與2000年到2006年間的國民黨主席、副主席或秘書長有關,因此告發總統馬英九、前副總統連戰、前副總統蕭萬長等13人涉嫌背信。
◎富邦銀併北銀部分
台北銀行前副理黃玉炎於去年10月18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馬英九於2002年任職台北市長期間,涉嫌賤賣台北銀行、圖利富邦金控逾300億元,但馬卻表示「只吃過5次富邦金控招待的魚翅宴,沒有收受富邦金政治獻金」;因此認為馬與北市府前財政局長李述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
◎國發會土地弊案
國民黨前國發院土地地主之子葉頌仁,於去年11月4日前往北檢提告,他表示位於木柵國家發展究院的土地共8.8公頃,在1962年間遭到國民黨強迫簽約徵收,逼迫他父親葉中川以每坪5元出售,元利建設公司於2005年向國民黨購地,竟以每坪30萬元購買2.24萬坪的機用地,2009年土地變更案通過後,每坪售價至少漲到50萬元,總獲利300億元,當時賣土地的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以及變更土地的市長馬英九,因為這個土地案讓元利建設至少賺了100億以上,因此控告馬英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
◎貓纜案
此案起因有人告發指控貓纜規劃流於草率,施工及驗收不實,因此向北檢告發馬英九涉嫌圖利。(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出版時間:12:55
更新時間: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