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官兵佩戴團體臂章 國防部:延至4月執行

出版時間 2017/02/21
國防部下令要求所有官兵佩戴團體臂章。圖為陸軍狙擊隊的臂章。資料照片
國防部下令要求所有官兵佩戴團體臂章。圖為陸軍狙擊隊的臂章。資料照片

國防部長馮世寬希望國軍官兵能凝聚對服務單位的向心力、榮譽感,1月底下令要求全軍要在其野戰服、軍便服、軍常服上縫製服務單位的「團體臂章」,並在3月1日實施,但國防部上周六突然下令,強調「軍常服團體臂章暫不佩帶」,讓官兵罵聲連連,抨擊國防部的命令根本是「擾軍」。
 
國軍基層官兵抨擊說,國防部下令要在2月底前縫製「團體臂章」,但國防部卻沒將團體臂章發給他們,讓他們每人都要花30元去購買一塊團體臂章,加上車縫費用10元,以軍常服、軍便服及野戰服3套計算,就要花120元。如今國防部又下令軍常服暫不要縫,「那縫上去的人還要再花10元請人拆掉,這根本就是勞民傷財」。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表示,國防部人事次長室原本希望各單位在3月1日都能縫製完成,現在是給大家更多的時間完成,可能會延到4月1日才開始執行,至於縫上去的也不用拆,而尚未縫的則給大家多一點時間準備。(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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