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掉7天假改放特休 網友罵:看得到吃不到!

出版時間 2016/10/03
勞工特休假與公務員特休假比較。
勞工特休假與公務員特休假比較。

總統蔡英文宣示,年底前完成《勞基法》修法,全面落實周休二日,原本的7天國定假日會刪除,但會修法增加勞工特休假。《勞基法》規定,勞工任職滿1年,隔年享7天特休假,工作滿25年、即工作到第26年時,可享最高每年30天特休假,不過公務員的特休,滿3、6、9、14年起即增為14、21、28、30天,一樣工作到第26年,勞工的特休比公務員少了155天。不過資深綠委透露,雖會增加勞工的特休假,不過不太可能比照公務員。
 
該綠委說,若要比照公務員,資深勞工的特休假加上周休二日,一年的假合計可能達兩、三個月,若是大公司也許還願意讓勞工休假,但台灣多數是中小企業,哪個中小企業受得了?
 
網友也質疑,特休假是看得到吃不到。網友MinJiun Lin說,「憑甚麼要我上班日跟公務人員一樣,但特休又比公務人員少?對資方有利,就說要拉齊。對勞方有利,又說不可能?這根本就是選擇性的公平,冰的啦(翻桌)!」網友Lee Wayne說,「笑死人,一般勞工哪可能像公務員做一輩子累積年假,四五十歲就要你滾了,特休假調到100天也看得到吃不到,用這當配套,完全就是騙。」網友Btf Chow說,「加這一條:沒休完的假折全薪付現。」
 
不過也有網友Eric Lee說,「比照公務人員?其實有個更簡單的方式…就是去考公務人員啊!當你成為公務人員,所有的給薪與福利就完整1:1的跟公務人員一個模一個樣,不是嗎?」(何哲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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